宝应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科创园33A厂房变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 2026-06-12
项目名称: 科创园33A厂房变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宝应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厂房变配电工程施工
项目地区:江苏 扬州
1、宝应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科创园33A厂房变配电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扬州诚庆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宝应县经济开发区。
(2)投资额:约198.0688万元。
(3)工期:30日历天。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科创园33A厂房变配电工程施工。
5、报名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等级满足承装(修、试)类三级(新证)及以上或五级(旧证)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①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②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4)拟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6)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经理缴纳的2026年3月-2026年5月中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不能反应2026年3月-2026年5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
(7)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要求,在系统锁定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经营活动。
6、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址:扬州诚庆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宝应经济开发区荷香路999号)。
(2)报名时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③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④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⑥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证书复印件;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⑧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经理缴纳的2026年3月-2026年5月中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3)本次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投标报名时间:2026年6月12日 至 2026年6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扬州诚庆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宝应经济开发区荷香路999号)
8、其他说明:
(1)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要求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须全程在施工现场,每周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离开工地要向招标人履行请假手续,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离开工地,如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地的,建设单位将进行经济处罚,从履约保证金、工程款中扣除。
(2)投标单位自行查勘现场,查勘费用自理。认可发包项目的现状,熟悉现场施工环境。
(3)在施工过程中的地方矛盾投标单位应具有自行解决能力,所有协调矛盾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施工现场环保涉及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按扬建管〔2019〕10号文件标准执行。
(5)所有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施工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费用,与发包方无关。
(6)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车辆、机械损坏路面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由施工方自行负责修复原状,费用自理。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10、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宝应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诚庆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联系人:潘工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11、项目联系及异议受理联系
联系人:潘工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