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锦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锦乐物业绿化部乔灌木移植外协招标公告
- 2026-06-12
项目名称: 锦乐物业绿化部乔灌木移植外协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Z-JF-GK-2026-GC-0006
招标公司: 张家港市锦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乔灌木移植外协、公共绿化养护移植乔灌木植物
项目地区:江苏 苏州
锦乐物业绿化部乔灌木移植外协 (项目名称) 锦乐物业绿化部乔灌木移植外协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GZ-JF-GK-2026-GC-000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乐物业绿化部乔灌木移植外协( 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港市锦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张家港市锦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自筹 /财政),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锦乐物业绿化部乔灌木移植外协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张家港力天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锦乐物业绿化部乔灌木移植外协;
2.2 建设地点: 锦丰镇;
2.3 建设内容: 锦乐物业绿化部 2026年度公共绿化养护移植乔灌木植物 。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 锦乐物业绿化部 2026年度公共绿化养护移植乔灌木植物。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6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同工程规模;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
2.9 工期: 365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 □企业 ☑项目负责人 参与过类似工程;
☑ 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 号)执行。
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 2)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注: ①“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林学、林业、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②职称证标明专业的,按照职称证专业认定(园林绿化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认证的职称证默认是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证未标明专业的,按照评审表或学历证(颁发时间早于职称证)上的专业认定。
③获得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颁发之年为准,企业投标日期往前倒推。
2、业绩要求:
近 4 年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在100 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
注: ①“近 4 年” :工程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从企业投标日期往前倒推 4 年。
②“工程造价”:原则上以合同金额认定,审计报告金额高于合同金额,以审计报告金额认定。
③“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指工程建设内容除园林绿化植物栽植、整地外,还包括配套建筑、坐凳、小品、花坛、园路(含汀步)、栈道、栏杆、平台、景墙、驳岸、喷泉、假山、景石、雕塑、广场、铺装、园林景观桥梁、景观照明其中的至少两项内容,单纯的绿化项目和单纯的硬质景观项目,不认定为综合性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无法认定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的,须 提供审计报告或建设单位(业主)盖章的结算书等证明材料。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建设单位(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证明日期等信息。
④专业分包业绩须提供分包合同、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分部分项审计报告,工程造价以审计报告金额认定。
□3.4.2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2年内),投标人 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5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 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 为 C 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2 日 16 时 30 分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 13 时 3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张家港市限额以下 (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TPBidder/memberLogin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6 月 29 日 13 时 30 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要求 或说明
本项目设计单位为 / , 本项目监理单位为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张家港市锦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港力天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港锦丰镇大南水街 B16 地 址: 张家港市公园路 197 号 5 楼
联 系 人: 钱景佳 联 系 人: 蔡心怡、严勤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严勤
邮编: 215600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215600
电子邮箱: 524063227@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党政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科
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10.3异议渠道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张家港力天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