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鹤鸣公园(郊野公园)建设工程项目(1#,2#,垃圾分类间)酒店亮化装饰项目
- 2026-06-12
项目名称: 如东县鹤鸣公园(郊野公园)建设工程项目(1#,2#,垃圾分类间)酒店亮化装饰项目
招标公司: 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酒店亮化装饰项目
项目地区:江苏 南通
如东县鹤鸣公园 (郊野公园)建设工程项目(1#、2#、垃圾分类间)酒店亮化装饰项目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如东县鹤鸣公园 (郊野公园)建设工程项目(1#、2#、垃圾分类间)酒店亮化装饰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 获取 采购 文件, 并于 202 6 年 6 月 18 日 上 午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前 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如东县鹤鸣公园 (郊野公园)建设工程项目(1#、2#、垃圾分类间)酒店亮化装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预算 : 175.156818万元 。
最高限价: 175.156818万元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项目要求 。
合同履约期限 : 1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
4.本项目的特定 资格要求:
( 1 ) 投标供应商须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2 ) 投标 供应商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以上 ( 含二级 ) 且同时具有 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 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 缴纳 社会保险;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 ① 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本工程投标人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4 〕第 26 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 , 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 】 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6 年 6 月 12 日至 202 6 年 6 月 18 日(北京时间)。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补充更改将通过 “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人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地点: “如东县限额交易平台”。
获取方式: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 6 年 6 月 18 日 上 午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 6 年 6 月 18 日 上 午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如东县渭河路与武夷山路交界处东南侧鹤鸣公园服务中心内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谈判)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投标(谈判)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投标(谈判)保证金执行。
2.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合同文本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3.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县 城中街道 。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代理单位信息
名 称:南通 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如东县掘港街道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家淦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