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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宝应县工挂〔2026〕4号

  • 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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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宝应县工挂〔2026〕4号

招标公司: 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标的物: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项目地区:江苏 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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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宝应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以下简称宝应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 1 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

位置

出让 面积

( m2)

规划设计条件

投资强度 (万元/亩)

出让年限(年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加价

幅度 (万元)

项目

产业

用途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2026GY09

望直港镇食品加工片区地块(一)

20141

二类工业用地

建筑密度 ≥45%

容积率 ≥1.2

绿地率 ≤7%

333

50

605

121

10万元及其整数倍

食品制造业

2026GY09号地块的土地竞得人,在地块成交后须与宝应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凭签订的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方可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其他 相关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 于 20 2 6 年 6 月 13 日至 20 2 6 年 7 月 2 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 扬州市 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 / home )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 20 2 6 年 7 月 3 日起至 20 2 6 年 7 月 11 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 2 6 年 7 月 11 日 10 时。挂牌截止时间为 20 2 6 年 7 月 13 日 10 时。竞买申 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 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 扬州市 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联系人: 马女士 、 梁 女士 , 联系电话: 0514-88 233580、查看完整信息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状况及 参数标准由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具体报名报价操作流程由宝应 交易 中心负责解释。竞买保证金建议选择电汇方式并提前缴纳,防止跨行转账、系统延时等时间差。竞买人只有通过 办理 江苏数科 CA证书或CFCA证书 、按要求交付竞买保证金后,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办理地点:扬州市文昌东路 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 , 也可至省内江苏数科 CA或CFCA其他代办点办理 。 江苏数科 CA证书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CFCA证书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竞得人在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 日内与宝应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宝应交易中心在收取交易服务费后于 3个工作日内将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后10个工作日内与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查看完整信息

联 系 人:马女士 梁 女士

开户单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城南新区支行

账 号: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子账号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 心

202 6 年 6 月 12 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原自然资源部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江苏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 宝应 县人民政府批准, 受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的委托,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 1 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的出让人为 宝应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交易中心 受 宝应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承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 通过扬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home ),以 下简称 “网上交易系统 ”进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四、 本次网上挂牌起挂价和每次报价均为地块的总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 10 万元或 10 万元的整倍数。竞买人必须以人民币竞价和结算。

五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2026GY09 地块

1.地块位置: 望直港镇食品加工片区地块(一) ;

2.地块范围:详见宗地出让红线图 ;

3.出让面积: 20141 平方米 ;

4.土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

5.规划容积率: 容积率 ≥1.2 ;

6.规划建筑密度:建筑密度≥45% ;

7.产业准入条件:食品制造业 ;

8 .绿地率 :绿地率 ≤7% ;

9 .土地开发程度 : 净地 ;

10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 : 50年 ;

11 .动工及竣工时间: 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时间执行。

相关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六 、竞买资格及要求

详见公告。

七、竞买人参加竞买流程

(一) CA证书的办理

办理 CA数字证书是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竞买申请人应当携带相关的有效证件到扬州市江苏数科CA或CFCA代办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楼五楼)办理江苏数科CA证书或CFCA证书,也可至省内江苏数科CA或CFCA其他代办点办理。江苏数科CA证书咨询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CFCA证书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CA 数字证书的办理及使用办法详见网上交易系统上的《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竞买人的电脑配置应符合相关要求,并及时下载和安装 CA 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方可凭有效CA数字证书和密码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竞买申请人已办理 CA数字证书且CA数字证书有效的无需再办理。

(二)挂牌出让文件取得

凡持有效 CA证书的竞买申请人可于本期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发布之日起 登录 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江苏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须知

4、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5、地块出让 红 线图

6、其他相关材料

竞买申请之前,竞买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挂牌文件及相关信息和交易条件,自行踏勘地块现场,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前致电咨询 , 可以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宝应分中心 (电话: 0514-8 8990872 )或者 宝应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 0514-8 8233580 )。

(三) 竞买 申请

竞买申请人凭有效 CA数字证书登陆网上交易系统,首次登陆交易系统的竞买申请人须前往个人中心完善个人信息,完善信息后选择竞买地块,选择竞买地块,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申请书》,竞买申请人只能在网上挂牌出让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前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在网上交易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我中心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传真等其他方式申请。

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中确认成立全资子公司,新公司的成立时间须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前。 (根据税务部门征收土地出让价款要求,建议在缴纳首笔土地出让价款前成立新公司,税务部门可将土地出让价款税票开至新公司名下。)

联合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应当分别办理 CA证书,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联合竞买协议书中应明确各竞买申请人的出资比例及联合竞买代表人参与网上交易活动等内容。拟成立新公司的,联合竞买各方提交申请时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中确认新公司的出资构成。联合竞买协议书应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时上传,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

联合竞买代表人先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对拟竞买地块选择联合申请,并录入相关信息并保存后,其他联合竞买各方须用各自的 CA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确认联合竞买代表人后,联合竞买代表人方可进入下一步操作程序。

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网上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 四 ) 交纳竞买保证金及竞价资格的取得

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后,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公布的银行,选择银行获取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账号。竞买申请人按照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账号交纳竞买保证金。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价通知书》,并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发送给竞买申请人,此时竞买申请人方取得竞价资格,才可以参与网上挂牌出让的报价。

保证金 账号一旦选定将不能更改, 必须由竞买人的账号通过电汇或网银转账向此保证金账号上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联合竞买的可由联合竞买代办人账号通过电汇或网银转账向此保证金账号上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也可由联合竞买各方按照出资比例通过电汇或网银转账向此保证金账号上分别交纳竞买保证金 。

竞买申请人须在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前按网上交易系统生成的保证金账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在交纳竞买保证金时,要考虑银行转账和网络运行的时间差,尽量提前交纳,防止网上交易系统无法及时收到保证金到账信息而延误竞买。

本系统不接受外币交纳竞买保证金。境外企业参与竞买,若报名时使用外币交纳竞买保证金,以到账当日人民银行发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 币,到账时间以所交纳外币账号所在银行的时间为准,须提前填写并提交《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外汇保证金托管及结算协议》。为避免竞买人因金额不足而无法竞买的,竞买人应考虑外汇实际到账时间及汇率变动,请提前足额汇入,由此产生的汇率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可电话咨询 查看完整信息

( 五 )竞买报价及限时竞价

1、竞买报价规则 :

( 1)首次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

( 2 )采用增价方式报价;

( 3 )每次报价应当在当前最高报价基础上递增 1 个或 1 个以上整数倍的加价幅度;

( 4 )允许多次报价;

( 5 )符合交易报价规则并被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交易报价为当前有效交易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时更新为当前最新交易报价;

( 6 )报价一经确认后,不得变更或者撤销;

( 7 )竞买人必须在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前进行一次以上(含一次)有效报价,才能参加限时竞价。

竞买人在报价时,要考虑网络运行时间差,避免在报价截止时点报价,防止网上交易系统无法及时收到报价信息而延误竞买。

2、限时竞价

挂牌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竞买人在此 1 小时内无法报价),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期间,仍有其他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转入限时竞价。

网上挂牌限时竞价的起始价为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时的最高报价。

经网上交易系统询问,参加网上挂牌限时竞价的竞买人应当在挂牌截止前 1 小时内表达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意愿,并根据网上交易系统中的提示予以确认;未确认的,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竞买人根据网上交易系统提示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应遵守以下规则:

( 1)允许多次报价;

( 2)每次报价应当在当前最高报价基础上递增 1 个或 1 个以上整数倍的加价幅度;

( 3)限时竞价两次报价间隔不超过 4 分钟;

( 4)网上交易系统每接受一轮报价后即进入下一轮报价;

( 5)最后报价 4 分钟内,无继续报价的,限时竞价结束。

3 、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 1)网上交易系统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 2)与竞买申请文件不符的;

( 3)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 4)不符合挂牌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 、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

挂牌出让地块,因竞买人无人报价或报价均无效而最终未成交的,则该地块的所有竞买人,一年内不得参加宝应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同时已 交纳 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成交确认

网上交易系统按照下列规则确认成交:

( 1) 截止挂牌期满,仅有一个竞买人参与竞买,以其最终有效报价确认成交;

( 2) 截止挂牌期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竞买,在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期间,无其他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 3)网上挂牌限时竞价结束时,无其他竞买人竞价的,以停止更新挂牌价格时的最终最高有效报价确认成交;

( 4)网上限时竞价结束时,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 5) 无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或提交报价的,地块不成交,由出让人收回后重新组织。

( 6)获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通知书》(以下简称《成交通知书》),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应当在网上交易结束后从网上交易系统打印《成交通知书》;

( 7)成交人的确定及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

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 , 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 并将 1、竞买申请书; 2、成交通知书;3 、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各 2 份( 自然人单独申请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2 份,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身份证件原件); 5 、拟成立新公司说明书原件(不成立新公司开发的不需要提供); 6 、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须提交有单位签章及授权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 2 份; 7 、如接受联合竞买的地块,竞买人联合竞买的还需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联合竞买各方均须提供上述材料; 8、 如挂牌出让文件规定报名资格还有其他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对应的报名资格条件材料 (以上部分材料的样式在网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自行下载或在系统我的文档栏中打印,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盖章确认) 提交 到交易中心 土地及产权交易科 进行 报名 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与 交易中心 签订《成交确认书》,确定其为竞得人。不按期签订《成交确认书》的,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人违规, 交纳 的地块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若境外企业竞得,提供的材料须为中文,材料中涉及到外国语的部分,须翻译成中文并经有关部门认可的公证机构公证或我国驻外使馆认证。

因资格审查未通过而不成交的地块,由出让人收回,重新组织出让。

(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竞得人应持《成交确认书》于挂牌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与 宝应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竞得人另行缴纳。

未竞得人 交纳 的竞买保证金 , 在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 由 竞买申请人凭打印的《竞买保证金退款申请书》、银行进账单凭证原件到交易中心办理相关退款手续 , 交易中心在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八 、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一)网上公告起止时间: 202 6 年 6 月 13 日至 202 6 年 7 月 2 日;

(二)网上竞买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报价时间: 202 6 年 7 月 3 日至 202 6 年 7 月 11 日 上午 10 时;

(三)网上挂牌时间: 202 6 年 7 月 3 日至 202 6 年 7 月 13 日 上午 10 时。

九 、网上交易结果的公布

交易中心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在省市土地市场门户网站以及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 发布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结果。

十、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竞得人 在签订 《成交确认书》 后交纳 交易服务费,按土地交易面积 1元/平方米计缴。开户单位: 宝应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苏中支行 :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3901 。若竞得人为中小微企业,则按照上述标准的 80% 交纳 交易服务费,同时提供《中小微企业承诺函》 ( 见附件 )。交易中心在收取交易服务费后将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至 国家税务总局宝应县税务局账户 。

十 一 、注意事项

(一)阅读挂牌文件和踏勘地块

竞买申请之前,竞买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信息和交易条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前向我 中心 咨询。竞买人应根据业态特性,在申请报名前须到主管部门咨询相关政策,以便竞得后 顺利 办理开、竣工手续。土地竞买人在竞买前需现场踏勘,对地块位置、现状及周边环境认可后方可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 二 )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 10个工作日内,与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如非宝应县内企业,须在宝应县内新注册成立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 三 )竞买人为参与网上挂牌出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竞得与否均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 四 )确定竞得人后,《成交通知书》《成交确认书》对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须承担法律责任。

(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中心在接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通知后有权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期间中止、终止网上挂牌活动,并在网上交易系统发布中止、终止公告。

1.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要求中止或终止出让活动的;

2.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涉及地块使用条件变更等需要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

4.应当依法中止或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因竞买申请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 登录 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 六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规,交易中心可以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得人 交纳 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竞得人逾期未申请资格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4、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构成违规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 七 )其他事项

1.付款期限及 土地交付 时间

2026GY09 地块出让金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内 缴 清 全部出让款 ,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将按受让人应缴出让金额的千分之一向受让人加收滞纳金。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土地交付 和开、竣工时间按照合同约定。

2.相关税费收取

竞得人在付清土地出让金价款的同时必须另行 交纳 税费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不动 产权证书 》。

3.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 。

( 八 )挂牌不成交的 ,应当按规定由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新组织出让。

( 九 )宝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易中心对本 竞买须知 有最终解释权 。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应分中心

202 6 年 6 月 12 日

附件:

中小微企业承诺函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属于 行业,从业人员数量 人 ,营业收入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 )文件规定,我单位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一切后果。

企业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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