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食材及副食品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6-06-12
项目名称: 食材及副食品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SZC-320000-JSCK-G2026-0001
招标公司: 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
采购标的物: 食材及副食品配送项目
项目地区:江苏 南京
项目概况
食材及副食品配送项目 JSZC-320000-JSCK-G2026-000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07-09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000-JSCK-G2026-0001
项目名称: 食材及副食品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 112.2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以百分比表示,凡超出(0%≤优惠率<100%)的投标,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江苏省防汛抢险训练中心(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红光村红山窑水利枢纽旁),及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马营农商街 205号) 两处单位共同 承担全省防汛抢险人员培训、训练、演练职能。为保障 两处地点培训演练 学员 及单位职工日常用餐 , 两处地点的职工 食堂需采购食材及副食品 配送 ,种类包括蔬菜、水果、肉蛋类、淡水鱼类、 粮油干调、米面、 副食品、 饮品 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以上文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5 年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满一年,至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文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①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以上文件加盖公章);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 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7-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 , 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咨询。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 , 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 , 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 做 任何答复 , 请各潜在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 , 在随后的采购中 , 对采购文件所 做 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 投标 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 本项目不收取 投标 保证金。
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4、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 “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5 、 拒绝下述 供应商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② 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 , 通过 “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③ 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6、 有 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江苏省防汛抢险训练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高余社区农商街205号
联系人:张赛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诚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东路261号1栋401室
联系人:宋立海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立海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