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高邮市国省考断面水质自动站(三垛西大桥,河口大桥,横泾二桥,河湖调度闸)周边环境管护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2026-07-28
项目名称: 2026年高邮市国省考断面水质自动站(三垛西大桥,河口大桥,横泾二桥,河湖调度闸)周边环境管护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GYSWC-202602号
招标公司: 扬州市高邮生态环境局
采购标的物: 环境管护项目方案及可研设计、周边环境管护项目
项目地区:江苏 扬州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高邮分公司 受 扬州市高邮生态环境局 委托, 就 2026 年高邮市国省考断面水质自动站(三垛西大桥、河口大桥 、横泾二桥、河湖调度闸)周边环境管护项目 方案及可研设计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采购项目名称 及编号
项目名称: 2026 年高邮市国省考断面水质自动站(三垛西大桥、河口大桥 、横泾二桥、河湖调度闸)周边环境管护项目
项目编号: GYSWC-202602 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0.22 万元
最高限价: 9.7 万元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 磋商 文件 第四章
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续签不得超过 2 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 ( 供应商 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供应商 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 供应商 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上一 年度 的财务报告情况( 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 未被 “ 信用中国 ” 网站( )、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网页截图 )
1.8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 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 响应 文件无效。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供应商被 “ 信用中国 ” 网站( )、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三 、获取 磋商 文件
1. 时间: 2026年0 7 月 29 日至 2026年0 8 月 04 日, 每天上午 9:00 至 11: 0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① 现场获取:现场获取时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注意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常用邮箱),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至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 高邮分公司 获取; ② 邮件获取:邮件获取单位需将单位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注意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常用邮箱)、委托人身份证扫描发送至 396012770 @qq.com ,法人代表获取文件时需提供法人代表的身份证。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6 年 0 8 月 10 日 上 午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高邮分公司 (高邮市盂城路与琵琶路交叉口向西 5 米(天勤教育二楼))
开标时间: 202 6 年 0 8 月 10 日 上 午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高邮分公司 (高邮市盂城路与琵琶路交叉口向西 5 米(天勤教育二楼))
五 、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 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 三 份 ( 一份正本, 两 份副本 )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 “ 正本 ” 或 “ 副本 ” , 电子版壹份 ( 电子版为纸质盖章后的响应文件的扫描件,一般应为 U 盘形式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起在接收截止时间前同时密封递交 ) 。
4. 本次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 : 扬州市高邮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 肖灿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高邮分公司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 . 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匡波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