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九小场所智能烟感及智慧消防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7-29
项目名称: 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九小场所智能烟感及智慧消防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司: 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
采购标的物: 智能烟感及智慧消防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江苏 扬州
江苏鸿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办公室 的委托,就 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九小场所智能烟感及智慧消防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九小场所 智能烟感及智慧消防综合管理平台 建设项目
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 预算金额: 30 万元
4. 最高限价: 30 万元
5. 采购需求:为落实省、市关于强化“九小场所”火灾防控的要求,针对邵伯镇区域内 消防隐患风险较高的社会面小场所 ,通过加装 4G 智能烟感,建立智慧消防平台及引入第三方检测服务,实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现对邵伯镇消防隐患风险较高的社会面小场所的智能烟感及智慧消防综合管理平台进行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6.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及安装调试,并配合采购人做好验收工作,发货时随机还要带上相应的使用说明书。
7. 免费质保期: 3 年。
8. 维保期 :五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9. 本项目(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身份证为正、反面)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可提供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3 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可提供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可提供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可提供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6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可提供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可提供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8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2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可证 (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3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正式在职人员,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4 社保部门出具的近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时间: 2026 年 7 月 29 日至 2026 年 8 月 4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2:30 时至 5:00 时(北京时间)
2 、获取方式
( 1 )线下获取:提交纸质版报名资料至江苏鸿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地点: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南路 86 号中海金钻 7 楼 ) ,现场支付购买采购文件 。
( 2 )线上获取:提交电子版(原件扫描件)报名资料(含《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67881311@qq.com ),线上支付购买采购文件。
3 、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格式自拟):
(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 3 )企业营业执照
( 4 )《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线上报名)
注:线下获取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线上获取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确保清晰可辨,各供应商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 、报名资料提供完整,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报名时需缴纳资料费 300 元 / 份,支持线上支付。
5 、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 年 8 月 11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鸿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地点: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南路 86 号中海金钻 7 楼 )
五、开启
时间: 2026 年 8 月 11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鸿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地点: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南路 86 号中海金钻 7 楼 )
六、公告期限
采购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在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 另需提交电子版本响应文件一份,载体为 U 盘,内容至少包含投标文件的正本(盖章纸质版)扫描件。
2 、 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 有关本次采 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
5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办公室
地址: 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江苏鸿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龙川南路 86 号中海金钻 7 楼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女士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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