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至2027年度零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9-10
项目名称: 2026年至2027年度零星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XTXX-202609090301
招标公司: 南通市江海街道办事处
采购标的物: 零星工程项目
项目地区:江苏 南通
002001001 d5ae9234-301e-4fa8-bf02-56127e00ab44 2026/09/23 14:00 苏锡通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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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至 2027 年度零星工程项目 (标段名称) 施工
招标公告
SXTXX-202609090301 (标段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 年至 2027 年度零星工程项目 ( 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江海街道办事处 2026 年 8 月 14 日的上会证明 批准建设 ,项目业 主为 南通市江海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为 南通市江海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26 年至 2027 年度零星工程项目 (标段名称) 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2026 年至 2027 年度零星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 苏锡通江海街道
2.3 建设内容: 2026 年至 2027 年度零星工程项目, 零星工程指单个工程项目财审后低于 10 万元, 具体按现场情况为准。 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市政、装饰装修 工程等 。
2.4 质量要求: 合格 。
2.5 工程规模: 合同估算价约 80 万元。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80 。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费率不得高于 80%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2026 年至 2027 年度零星工程项目,具体按现场情况为准。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 小型 □ 中型 □ 大型 □ 特大型
□ 技术复杂工程: /
2.9 工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但实际支付费用已到 80 万元,合同终止。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 工程: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 证;(以上证书均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
注: ① 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注册证书; ② 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注册地为江苏省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结二级注册建筑师 、结 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 3 〕第 26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的,该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其他省市参其规定执行。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 ①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 2026 年 6 月 —2026 年 8 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② 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持有 C3 安全员证书或 C1 加 C2 安全员证书)、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 〔 2016 〕 214 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苏建建管〔 2017 〕 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þ 3.4.2 自 2024 年 8 月 1 日以来(近 2 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þ 3.4.3 自 202 5 年 8 月 1 日以来(近 1 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þ 3.4.4 自 2021 年 8 月 1 日以来(近 5 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þ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 投标时未被 “ 信用中国 ” 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 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③ 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 “ 苏建函建管〔 2025 〕 183 号 ” 文件规定,被限制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已解除限制市场准入状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 】 2 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建筑业企业资质(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⑤ 本次招标严禁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
⑥投标人安排项目负责人时,须慎重考虑拟安排项目负责人的健康状况、家庭状况、距离退休年龄及其本人意愿等情况,中标后及签订合同后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及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按合同约定及现场要求到岗履职。
3.5 本工程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
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按照投标人总得分(总得分 = 投标报价得分 ) 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在前;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 具有有效 证明材料。
投标函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
组成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3.1.1 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如有)
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
具备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项目负责人
资质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在投标单位)
注: ① 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注册证书; ② 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注册地为江苏省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结二级注册建筑师、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 3 〕第 26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的,该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其他省市参其规定执行。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提供有效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注册在投标单位)。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 ( 2026 年 6 月 — 2026 年 8 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承诺书
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承诺书(格式见第 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动态监管查询结果
根据苏建招办〔 202 2 〕 2 号文要求 ,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招标代理单位开标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 企业信息 - 建筑企业 - 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对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 ,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其他禁止性
情形
无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1.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1 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2 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4.1 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 1 )低于成本;( 2 )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 )不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2 项的规定。
其他
无第三章 “ 评标办法 ”4.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评标入围
2.2.1
评标入围条件
通过初步评审
2.2.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 全部入 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 分
□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R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 方法一、方法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R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各 20% (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 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
评标基准价 =A×K , 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R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各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 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最高投标限价为 B ,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 - Q1 ; Q1 的取值范围为: 65% 、 70% 、 75% 、 80% 、 85% ;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Q1 、 K1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K2 的取值为: 90% ;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3.4
(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100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 ,扣减一定的分值, 每偏高 1% 扣 0.9 分,每偏低 1% 扣 0.6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100 分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审,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0 日至 2026 年 9 月 23 日 14 时 00 分 。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是指: 苏锡通园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不见面智慧交易平台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9 月 23 日 14 时 00 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将拒绝接收。
8. 其他要求
( 1 )本工程采 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 )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 3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捌 仟元整 。
( 4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 ,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 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苏锡通园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不见面智慧交易平台 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 苏锡通园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不见面智慧交易平台 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 份、含电子文件(光盘) 2 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 5 ) 已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 苏锡通园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不见面智慧交易平台 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再登录苏锡通园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不见面智慧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 6 ) 若各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出现串标、围标、哄抬报价、弄虚作假、恶意扰乱招标程序、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现象,无论是否为中标候选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企业 “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企业 1 至 3 年内不得参与南通市江海街道办事处相关项目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在 苏锡通园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不见面智慧交易平台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一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南通市江海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江成路 1008 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星城路 299 号创源科技园 3 号楼 501 室
主要负责人 : 毛永平
联系人: 张倩
相关负责人 : 肖陆杰
经办人: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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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监督部门: 南通市江海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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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苏锡通园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不见面智慧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我要投标
投标指南
附件:
公平性审查二维码.jpg 审查意见表及承诺书.pdf 标前现场查看表.pdf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