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国家科技园OPC社区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 2026-10-26
项目名称: 扬州大学国家科技园OPC社区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扬州丰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OPC社区装饰工程
项目地区:江苏 扬州
扬州大学国家科技园OPC社区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HJFFJSZ2026090003
工程名称
扬州大学国家科技园OPC社区装饰工程
招标人名称
扬州丰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企业投资
工程地点
开发西路221号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7500㎡,包含展厅、办公,会议等功能区的装修工程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HJFFJSZ2026090003001001 扬州大学国家科技园OPC社区装饰工程 公开招标 799.41 2026-10-3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6-10-26
投标保证金金额
15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区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查看完整信息9997
计划开工时间
2026年11月30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7年03月30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26-10-26
公告结束时间
2026-11-02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扬州大学国家科技园OPC社区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扬州大学国家科技园OPC社区装饰工程 (项目名称)扬州大学国家科技园OPC社区装饰工程 (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HJFFJSZ2026090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扬州大学国家科技园OPC社区装饰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无[202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丰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扬州丰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扬州大学国家科技园OPC社区装饰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扬州大学国家科技园OPC社区装饰工程
2.2 建设地点: 开发西路221号
2.3 建设内容: 扬州大学国家科技园OPC社区装饰工程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包含但不限于装修、安装等工程施工。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7500㎡,包含展厅、办公,会议等功能区的装修工程。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799.41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扬州大学国家科技园OPC社区装饰工程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包含但不限于装修、安装等工程施工。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中型
2.9 工期: 120 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2.10.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8月至2026年10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列入全省范围内限制建筑市场准入名单,或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被“江苏省城乡与住房建设厅”解除限制市场准入(如解除限制应提供省住建厅出具的证明材料)。(5)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定)标办法及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总分 100分。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从方法一和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0.5%一档);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85%(每5%一档);K1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0.5%一档);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为:8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10月26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11月02日23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年11月09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已完成CA 认证、电子 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 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8.2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异议、投诉处理执 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件。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汤工;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 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 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8.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8.4因招标公告模板设置原因,相关内容及说法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附件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2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扬州丰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扬州高新区南园生活配套区“高新区新大楼“主楼511室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仪征市真州镇万年北路242号
联系人: 殷女士 联系人: 汤工
电话: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项目负责人: 曹平原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225000
电子邮箱: 624777991@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10.3异议渠道
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异议、投诉处理执 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件。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汤工;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高新区南园生活配套区“高新区新大楼“主楼511室
联系人
殷女士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仪征市真州镇万年北路242号
联系人
汤工
传真
电话
邮编
225000
E-mail
624777991@qq.com
相关附件
* (图纸)扬州大学国家科技园OPC社区改造工程.rar
* 招标文件正文.pdf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