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踞北路高架桥下停车场经营权承包项目采购公告
- 2026-10-27
项目名称: 虎踞北路高架桥下停车场经营权承包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ZB066026D7ZC04145
招标公司: 南京市鼓楼区停车设施管理中心
采购标的物: 停车场经营承包权、停车场经营权承包项目
项目地区:江苏 南京
项目概况
虎踞北路高架桥下停车场经营权承包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 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 11 月 9 日 14 点 30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 ZB066026D7ZC04145
1.2 项目名称: 虎踞北路高架桥下停车场经营权承包项目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本项目承包费用不低于:人民币 1 0 万元 /年,服务期 两 年。
1.5 采购需求: 虎踞北路高架桥下停车场 经营承包权,本停车场采取经营权承包的方式,由 供应商 对停车场进行经营管理, 供应商 必须在 采购 人的监管下对停车场进行日常经营管理。 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6 行业划分: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7 合同履行期限: 2 年,合同一年一签。
1.8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 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 1 缴纳税收的凭证; 2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 ;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无。
2.4 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2.5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6年 10 月 27 日至 2026年 11 月 3 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登录江苏省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为:)
3.3方式:
( 1)文件提供方式:纸质文件,售价:100元。
( 2)支付方式:凡有意参与者,请于获取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苏国企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为:)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
参与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参与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参与者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文件。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 3)支付完成后,纸质文件可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现场领取的请至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1室)领取;需邮寄送达的请将公司名称、项目编号、邮寄地址发送至邮箱:ruanzz@jcec.cn。为方便编制投标(响应),参与者可登录平台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如与纸质招标(采购)文件不一致,以纸质文件为准。
( 4)需要发票的,可在“费用管理--发票管理”模块下载发票;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 5)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参与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供应商平台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 6)联合体响应(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下载文件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 : 2026 年 11 月 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4.2 提交响应文件 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 18 号鼓楼创新广场 D 栋 11 楼 3 号开标室。
4.3 供应商 应提供 响应 文件一式 叁 份(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所有 响应 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 响应 文件壹份( 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 PDF 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致 、 U 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 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 磋商 和平台存档, 供应商 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5.1 时间: 2026 年 11 月 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 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评审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本项目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站 发布公告。
7. 2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 本 项目 磋商 文件。本次 磋商 请按 “项目”获取磋商 文件,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并按 “项目” 开启、 磋商 。
7 .3 勘察现场或答疑: 无 。
7. 4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按附件格式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由 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鼓楼区停车设施管理中心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幕府南路 228 号
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侯 奕歆 阮真真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ruanzz @jcec.cn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 18 号鼓楼创新广场 D 栋 10 楼 1001 室
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侯 奕歆 阮真真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