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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行动10,11达标区建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 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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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高新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333”行动10,11达标区建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建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地区:江苏 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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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污水处理提 质 增效 “333”行动10、11达标区建设改造工程 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新区污水处理提 质 增效 “333”行动10、11达标区建设改造工程 已由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通高新管审【 2025】1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人为 南通 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高新区财政资金(含政府专项债)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 通州区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 “333”中10#达标区和11#达标区。10#达标区总面积为1.18km 2 ,区域范围:北起通吕运河,南至双福佳苑南侧路,西起 223省道-人民东路-双福路 -文荟 路 -223省道,东至 新江海河 ;经初步梳理, 10#达标区涉及片区 约 1 1 个,其中,小区 2个,企业单位 9 个。 11#达标区总面积为7.11km 2 ,区域范围:北起通吕运河,南至文贤路,西起 新江海河 ,东至金乐路;经初步梳理, 11#达标区涉及片区 约 48 个,其中,小区 13个,事业单位 6 个,企业单位 29 个 。 主要内容为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具体包括立管改造、雨水管或污水管新建、检查井新建、井盖更换、雨水口改造、化粪池、路面修复、绿化修复等附属工程。 根据项目覆盖范围与区域分布特点,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两 个标段:

( 1)一标段: 包括不限于 双福佳园 A区 、 双福佳园 B区 、 富都豪园、富力院士庭、金欣佳园 A区、金欣佳园B区 等小区 及其周边事业单位 。(详见附图及初步设计排查文件)

( 2 )二标段: 包括不限于 东时花园、江禧图花苑、 金欣佳园 C区、金欣佳园D区、金欣佳园E区、金欣佳园F区 等小区 及其周边事业单位 , 10# 和 1 1 # 达标区内所有企业接入市政管段的改造和修复 。(详见附图及初步设计排查文件)

注: 1. 上述区域各施工点位需经招标人许可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招标人取消相关施工点位的,涉及到该点位的前期相关费用一律不予计取,投标人在投标时予以综合考虑。

2. 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 两 个标段的投标,限中一个标段 ,定标按 标段顺序(一标段 →二标段)确定中标人,如已中一标段的 则不参与 二标段 的定 标 ; 联合体各方 之一如已中一标段,则 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再 参与 二标段 的定 标 。

2.1.3最高限价:

一标段: 人民币 3620 万元(其中建安费 3581 万元,深化设计费 39 万元)。

二标段: 人民币 3064 万元(其中建安费 3030 万元,深化设计费 34 万元)。

2.1.4工期要求: 27 0 日历天 ( 包含春节等节假日在内, 涉及学校等特殊单位,必须利用寒假或公休期间进行施工并保质保量完成 ) , 具体开工时间以 监理的开工令 为准。

注:CA系统开标记录表中的服务周期统一按 “ 270 ” 填写。

2.1.5质量要求: ①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关于市政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②工程主要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初步设计要求,工程其它物资需达到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

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④符合《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验收办法》的要求。

注: CA系统 开标记录表中 的质量目标统一按 “合格”填写 。

2.2招标范围: 上述片区范围内的 承包方 的 施工图 设计、采购、施工内容需满足初步设计的相关要求,并达到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 “333”的验收要求。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否

□ 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2 投标人资质条件:

( 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申请人同时具备 ①、②资质,接受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①施工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 2 ) 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 3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 、 设计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须满足如下三种情况之一) (如采用联合体 投标 ,牵头人提供) :

A、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 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B、 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C、 具备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 公用工程专业) ;

( 2 ) 拟派设计 项目 负责人资格要求 (如采用联合体 投标 , 成员单位 提供) : 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 3 ) 拟派 施工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 (如采用联合体 投标 ,牵头人提供)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 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 4 )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 满足下列条件:

a. 总承包项目经理 、 施工项目负责人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5 )拟派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注: ①若采用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 、 施工 项目 负责人须由牵头单位提供。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 与 施工 项目 负责人 可以相 互 兼任 。

③ 总承包项目经理 与 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④施工 项目 负责人 与 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 4 业绩要求:

3.4.1 投标人 业绩要求 ( 须满足如下三种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

( 1 ) 工程总承包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投标人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 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9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 2 ) 设计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 投标人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 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9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 3 ) 施工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 投标人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 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9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说明:

①如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EPC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 , 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 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及 造价 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②如为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 , 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设计合同;两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 及造价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③如为施工业绩: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 , 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及 造价 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3.4.2 总承包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 ( 须满足如下四种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

( 1 ) 工程总承包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总承包项目经理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 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9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2 ) 设计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 总承包项目经理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 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9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

( 3 ) 施工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 总承包项目经理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 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9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

( 4 ) 监理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 总承包项目经理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 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9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说明:

①如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EPC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 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 , 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及 造价 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②如为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 , 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设计合同;两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 及造价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③如为施工业绩: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 , 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及 造价 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④如为监理业绩: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 及造价 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 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绩发包人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

① 上述投标人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② 总承包项目经理 业绩 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

3. 5 投标人 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 应具备其他要求:

□ ( 1 ) 近 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推 ), 投标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和拟 派 总承包项目经理 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 、违法分包等违法行 为受到 刑事处罚或 行政处罚的;

□ ( 2 ) 近 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推 ), 投标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 ,指联合体各方)没有无正 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总承包项目经理 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拒不提供履约担 保情形的;

□ ( 3 ) 近 5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推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或者拟 派 总承包项目经理 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

□ ( 4 ) 其他: / 。

3. 6 投标人 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

3. 7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 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个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4 . 资格审查 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 采用 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评定分离 ,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详见附件 )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6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6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 6 年 11 月 30 日 9时 00 分 ;

6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 使用 CA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11 月 30 日 9 时 00 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 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 3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4)全省全面应用统一主体库(江苏省公共资源经营主体信息库),南通市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详见/首页—通知公告—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省主体库相关高频问题解答)。

( 5)投标人同步的信息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经营主体信息库(结合省主体库相关高频问题解答)中的信息,如需调整前往省主体信息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希望大道 666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润和大厦 8楼

联系人: 张 先生 联系人: 俞先生

电话: 0513- 68355003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朱亚姝

邮编: 226300 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邮编: 226300

电子邮箱: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10.3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的机构: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附件: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评标 )、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定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按得分从高往低推荐前 五 名定标候选人,不排序 。

初步评审

2.1.1

形式 性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资格评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有)

加盖公章

(如采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如采用联合体,含联合体成员)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采用联合体,含联合体成员)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如采用联合体,含联合体成员)

资质等级

①施工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注: 可采用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个。

拟派 工程总承包 项目 经理 要求

(如采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须满足如下三种情况之一 :

A、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且 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B、 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C、 具备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 公用工程专业) ;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

(如采用联合体, 成员单位 提供)

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备注:职称证书 [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需提供毕业证 或 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评定申请书(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 。

请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材料中务必要体现出具体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拟派 施工项目负责人 要求

(如采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壹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拟派 总承包 项目 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 设计项目负责人 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1 、投标企业与 总承包 项目 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 设计项目负责人 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2 、投 标企业为 总承包 项目 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设计项目负责人 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 养老保险缴纳 证明需由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上人员较多时,请在相应人员名单上予以标注)。

拟派的授权委托人 ( 如有 ) 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1 、投标企业与授权委托人 ( 如有 ) 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2 、投 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人 ( 如有 ) 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 养老保险缴纳 证明需由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上人员较多时,请在相应人员名单上予以标注)。

(如采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拟派 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附件 1

(如采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诚信承诺书

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附件 2

(如采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格式 按 招标文件格式附件 3

(如采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联合体协议书

(如有)

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

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 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2)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3)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且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网点的当地银行或其上级银行机构出具,保函中应明确投标项目、担保金额、受益人、保证人、被保证人等具体内容) ,还须提供办理银行保函的费用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到出具保函的银行账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全部上传至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 板块。

(如采用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

符合第一章 “招标公告”要求

注:拟派 EPC 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扫描件);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扫描件);

3、参与投标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 1)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投标单位的人员);

( 2)医保证明材料;

( 3)属事业编制的,出具相关事业编制证明材料;

( 4)投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 “ 6无效标条款 ” 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 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1)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含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 )

(暗标) : 8 分

(2) 项目管理机构: 2 分

(3) 工程业绩: 1 分

( 4 ) 其他评分因素( 企业信用考核 ) : 4 分

第二阶段 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

( 1 ) 投标报价: 85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 方法一、方法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为: 86 % 。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未参加项目负责人陈述和答辩环节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 =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1)

工程总承包报价

报价评审

(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评标价 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85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5 分,每高 1%扣 1.0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4(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8分)

评分标准

页数要求

1. 总体概述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满分 0.5分)

不超过 10 页

2. 设计管理方案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满分 1.5分)

不超过 20 页

3. 采购管理方案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支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满分 1.0 分)

不超过 1 5 页

4.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满分 0.5分)

不超过 1 0 页

5. 项目重难点分析

针对本项目特点,对项目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根据上述要求进行评分(满分 1.5分)

不超过 25 页

6. 施工资源 投入计划

针对本项目特点,计划表所列主要计划齐全,与进度计划匹配,根据上述要求进行评分(满分 0.5分)

不超过 10 页

7. 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针对本项目特点,引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并进行论述证明,根据上述要求进行评分(满分 0.5分)

不超过 10 页

8.总承包项目经理 陈述及答辩

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出题( 2道题目),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答辩(项目负责人必须认真踏勘施工现场) (满分 2 分)

注:

1. 篇幅要求: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 100页 , 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 上 ,每超过 1页的,扣 0.1 分。

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 其他 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不包含第( 1 )项篇幅扣分和 总承包项目经理 陈述及答辩】。

2.2.4(3)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1、 拟派 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 0. 5 分,没有不得分。

2、 拟派的 设计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 0.5分,没有不得分 。

3、除 拟派的 设计项目负责人外,设计项目组组成人员中配置:

( 1)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3分;

( 2)一级注册造价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师)且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2分;

注:不重复计分,一人具备多个注册证书的,按一个证书计分,本项满分 0.5分。

4、 除拟派的 总承包项目经理 、 总承包 项目技术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 外, 施工 总承包 单位必须至少配备 :施工员 1人、安全员1人、质量 ( 检 ) 员 1人(此项基本要求必须满足,否则本项得分为“0”)。

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具体评分项如下: 上述人员 【 指施工员、安全员、质量 ( 检 ) 员 】 每有 1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的(或者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 得 0.2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的(或者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 得 0.1分,此项最多 得 0.5分。

备注:( 1) 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需提供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评定申请书(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

( 2) 需提供 施工员证书、安全员证书、质量(检)员证书、 职称证书 或 注册证书、 投标企业正式员工证明材料 【 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 投 标企业为 其 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 。

2.2.4(4)

工程业绩

( 1.0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1.0分)

自 202 1 年 1月 1日 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1200 万元及以上 的 市政 工程工程 总承包业绩 ,有 1个得 1.0 分,最多得 1.0 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 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说明: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 , 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 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及 造价 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 不得分 。

注:

( 1) 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 100% 计 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 60% 计 取。

( 2)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加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分)

/

说明:资格审查业绩与本项中评分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2.2.4(5)

其他评分因素(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 评分标准

企业信用因素评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为总分值的 4 .0 %;

信用分的确定:各投标企业信用考核得分为最新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市政)信用评价综合得分 × 4 .0 %(采用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投标企业未参加最新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市政)信用评价考核,则全部按信用占比分值的60%计取。

以 牵头单位(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 ) 的市政信用考核得分 为准,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注 :( 1 ) 企业信用得分以评标系统获取的南通市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 市政) 信用得分为准。 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上传至其他材料中)。

( 2)相关网页截图指: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南通市建筑市场和诚信一体化平台—信用评价相关申报—信用考核记录(市政)”截图或“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录—信息管理—查看诚信分—市政类”截图,截图中的信用得分必须真实,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论处并作无效标处理 。

4.6

推荐中标候选人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 5 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 5 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 5 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详细评审得分并列第 5 名, 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 方式确定 入围中标候选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少于 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定标程序

5.1.1

定标委员会人数

定标委员会按照苏建规字【 202 5 】 4 号文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依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5人,区相关部门抽取2人;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根据苏建规字(2020)6号文第七条规定,人数应为定标委员会人数的3倍,定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定标前一个小时在上述定标成员库中抽取。

5.2.1

定标标准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召开定标会。

定标采用票决法定标: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即由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投票,每个定标委员会成员推荐其中一家最优的单位,并写出推荐该单位的理由。),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后,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及时完成合同签署,并送相关部门备案。

定标因素:

定标(择优)因素(定标材料仅由入围单位提供,在定标当天现场递交,定标时间另行通知):

①企业资质等级、近三年财务状况。

②企业的行业信用等级、企业行业排名及获奖情况。

③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质量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

④投标人近3年项目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

⑤提供信用中国系统内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获得“重合同、守信用”称号或提供企业信用等级为“AAA”以上(含AAA)的证书。

⑥投标人认为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⑦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对本项目质量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优于质量保证、进度、安全的措施保障一般的企业;

企业履约评价;

企业行业排名;

企业获奖情况;

投标人业绩规模 。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能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定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定标工作完成后的 3 日内,对定标结果公示,公示期 3 日。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全部排名)、定标时间、定标方法、拟中标人等内容 。

5.3.1

定标方法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 两 个标段的投标,限中一个标段 ,定标按 标段顺序(一标段 →二标段)确定中标人,如已中一标段的 则不参与 二标段 的定 标 ; 联合体各方 之一如已中一标段,则 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再 参与 二标段 的定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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