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湖橡胶坝改造工程施工标(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 2026-10-27
项目名称: 明月湖橡胶坝改造工程施工标(二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扬州市邗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橡胶坝改造工程
项目地区:江苏 扬州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明月湖橡胶坝改造工程 已由 扬州市 邗江区 数据局 以 扬邗数据综审〔 2026〕49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 来源 财政 , 招标人为 扬州市邗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明月湖橡胶坝改造工程 施工标 (二次公告 )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新盛街道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拆除原橡胶 坝坝袋,按 30 年一遇排涝标准改建为明月湖钢坝,排涝设计流量为 41.61m3/s ,明月湖钢坝净宽 20m , 工程等级为 4 级 。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实施的 明月湖橡胶坝改造工程 施工标为 1个标段(合同编号:MYHXJB-2026-SG),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拆除原橡胶坝坝袋,按 30 年一遇排涝标准改建为明月湖钢坝,排涝设计流量为 41.61m3/s ,明月湖钢坝净宽 20m , 工程等级为 4 级 等图纸及清单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招标范围为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进行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2本项目 概算总投资额为 910.98 万元 , 本次招标对应的建安投资费用为 767.58 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185 日历天, 计划 2026年 11 月 27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027年 5 月 31 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
2.5质量目标:合格,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L/T631.1~631.4-2025)、《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资格条件
( 1)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 (或原总承包三级资质[原总承包三级资质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应覆盖施工工期,如不能覆盖的,应在有效期截止时间前按国家相关规定新办或升级方式完成二级资质办理]) 。
( 2)业绩要求: / 。
(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有效 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5)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 纳的 202 6年 7 月 -2026年 9 月 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中 ,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 投标人须出具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 间为招标公告发布 后,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 文件 “苏水基 〔 2016〕17号 ”规 定 。
关于无在建工程的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 通过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
④ 工程具备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
( 6)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
( 7)其他人员要求: / 。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 A、B、C三类) 。
( 9 ) 施工设备要求: / 。
( 10)其他要求: ①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
②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联合体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3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 7 . 2 款 “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 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6年 10 月 27 日至 2026年 11 月 3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 1)投标人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注册完善企业信息,详见《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
(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查询路径: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1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 . 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 2 . 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 ,投标人无需到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 28 号恒通 AI 科创大厦 3 楼)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 2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 .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 评标 标准和方法
7.1评 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资 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5)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6)项规定
8.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7)项规定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8)项规定
10.施工机械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9)项规定
11.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0)项规定
12.社会保险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 2026年 7 月至 2026年 9 月任意 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
13.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款规定
14.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7. 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 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 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 0.65、 0.70、0.75 。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 ①投标人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有 效报价 平均值 80 %的 ,不 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②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3)投标价报价得分计算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 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 为 0分。
最高投标限价: 701.08 万元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其中(1)施工组织设计: 19 分;( 2)投标报价: 70 分; ( 3 ) 企业业绩: 2分; ( 4 )项目管理机构: 9 分 。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一、施工组织设计
( 19 分)
1.1施工总体布置
( 2 分)
( 1 ) 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 1分。
( 2 ) 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 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2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
( 3 分)
(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1分。
( 2)主要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材料的采购、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
( 3)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详尽合理,能满足施工进度需求,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3 临时 措施方案与保 证
( 3 分 )
( 1 )施工期降(排)水方案、施工围堰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 1分;
( 2 ) 冬雨季 施工技术及管理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 1分;
( 3 )现场矛盾处理方(预)案合理可行,得 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4建筑物施工方案与质量
( 7分 )
( 1)原有建筑物拆除及与新建建筑物衔接处理施工方案合理,措施有保证,得1分。
( 2)土方开挖回填满足设计要求,调配平衡方案合理、工艺程序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1分。
( 3)水工建筑物施工方案可行,安全措施得当,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2分。
( 4) 金属结构、机电设备、自动化等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及组织合理,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 2 分。
( 5 )绿化工程施工工艺及方案合理、质量控制保证措施可行,成活率保证、养护方案、补救措施合理全面,得 1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 5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 2 分)
( 1)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有保障,得1分;
( 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投入计划具体,方案合理可行,得 1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 6 工程资料管理与农民工工资保证 ( 2 分)
(1)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1分;
(2)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完善,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2.4(2)
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70分)
2.1投标报价
( 70分)
( 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 0.65、 0.70、0.75。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 ①投标人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80%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②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3)投标价报价得分计算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 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2.2.4
( 3)
三、 企业业绩
( 2分)
3.1企业业绩
( 2分)
近 5年 ( 2021年1月1日 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企业承担 过 单项 合同价 300万 元及 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的 (依据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属于农业工程,本次招标将不认定为有效水利工程业绩) ,有 1项得 1 分,最高得 2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工程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等)。
2.2.4( 4 )
四 、项目管 理机构
( 9 分)
4 .1项目经理职称(1分)
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专业 高级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1分。
4 .2项目经理业绩
( 1 分)
拟任项目经理 近 5年(2021年1月1日 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 承揽过 单项 合同价 300万 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的 (依据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属于农业工程,本次招标将不认定为有效水利工程业绩) ,有 1项得 1 分,最高得 1 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工程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等)。
4.3项目经理答辩
( 5分)
项目经理答辩采用暗标闭卷,答辩题目由评标委员会现场讨论确定。
答辩地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 28 号恒通 AI 科创大厦 3 楼)
答辩签到截止时间: 202 6 年 11 月 17 日 11 时 00 分,项目经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并签到。
4 . 4 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
( 2分)
1、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1 分。
2、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除外)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0 .5 分,最多得 1分。
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 2026年 7 月 -2026年 9 月 任意一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其他要求
注 : 1、本项目技术方案为暗标,暗标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4要求。
2、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3、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5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 “去极值法”,即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6、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以重复。
8.其他内容
8.1 本项目监督部门:
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查看完整信息
扬州市邗江区水利局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8.2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 人: 扬州市邗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韦子丹 查看完整信息 。
9.发布公告媒 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扬州市邗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江阳西路 101号月城科技广场2号楼23 层
联 系 人: 韦子丹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汶河北路 65 号二 楼
联系人: 杨棱棱 杨小新
项目负责人: 杨棱棱
电话: 1 3914404550
电子邮件: 5 35042851 @ qq . com
20 26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