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雅周镇钱庄村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 2026-10-27
项目名称: 海安市雅周镇钱庄村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招标公司: 海安市雅周镇钱庄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标的物: 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地区:江苏 南通
招标公告
海安市雅周镇钱庄村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海安市雅周镇钱庄村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名称)
A32062查看完整信息1001 (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安市雅周镇钱庄村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已由 海安市数据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海数据投资〔 2026〕136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海安市雅周镇钱庄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自筹 (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海安市雅周镇钱庄村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海安市雅周镇钱庄村仓储中心建设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 海安市雅周镇钱庄村 9组
2.3 建设内容: 海安市雅周镇钱庄村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 (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 建筑面积约 2000㎡,建筑层数: 1 层;檐口标高:10.150m,跨度约18.3m(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清单 ),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 190万元和村级自筹资金55万元,预算总额约245万元 。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243 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建筑面积约 2000㎡,建筑层数: 1 层;檐口标高:10.150m,跨度约18.3m(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清单 ), 包含但不限于土建 、 安装、 钢结构 、 室外等 ,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 小型 □ 中 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
2.9 工期: 159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 2026年 11 月 26 日到 2027 年 05 月 04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否
□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建筑业。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 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信息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主体信息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 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 □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 3.4.2自 2024 年 10 月 0 1 日以来(近 2年内),投标人 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 3.4.3自 2025 年 10 月 0 1 日以来(近 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4.4自 2021 年 10 月 0 1 日以来(近 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 2)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江苏省内的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要求,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达标情况,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所需的注册建造师按“标准”考核,其他资质所需的注册执业人员暂时按“标准”中同类别最低等级资质的要求考核。注册执业人员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注册人员数量进行认定。江苏省外的投标人某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 3)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 ~~
~~
( 4)承诺书: 投标人承诺书、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诚信承诺书、投标人资格要求响应承诺函、投标合规性承诺书、施工范围及内容响应承诺函、投标报价合规性承诺函 。
3.5 本工程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口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口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5.1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2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初步评审、评标入围、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 1 .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 有 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 函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 和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2. 1 .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 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 、 1.4.2项规定 。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2. 1 .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 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 )不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其他
无第三章 “评标办法” 4.无效标条款 所列情形 。
……
……
评标入围
2. 2 .1
评标入围条件
通过初步评审
2. 2 .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 40 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 40 家时,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 ×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 后 ,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 方法 二 、方法 三 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 ,并抽取 相关参数(如有) ,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40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40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40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 , 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 ;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 为 19 家 , 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 为 21 家,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40 家。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 [ 或平均值(含)以上 ] 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 评标入围结果 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 后, 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 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 总分 100分 )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 分
√ 以投标报价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偏离程度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99 分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偏离程度得分: 1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 后 ,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 方法 一 、方法 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 (解密)后 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最高投标限价 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 (解密)后 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为: 90% 。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3.4 ( 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99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 每偏高 1% 扣 1.5 分,每偏低 1%扣 1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99 分
2.3.4(2)
分部分项 工程量清 单综合单 价的偏离 程度评分 标准
分部分项工程量 清单综合单价的 偏离程度评审
1.分别计算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5个时,取分别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最低综合单价金额后的算术平均值);
2.将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相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其合价偏差金额对投标总价影响程度在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一定幅度(一般为评标价的1%)以上的,有一项扣0.02分,最多扣1分。
说明:
( 1)本项指标用于对投标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 2)计算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时,招标文件除可以选择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金额的算术平均值以外,也可以选择最高投标限价的相应子目综合单价作为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报价合理性分析评标基准值;
( 3)评标委员会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计算机软件辅助评审。
1 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7 日 17 时 30 分至 2026 年 11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11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本工程不适用) 。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 标段 工程投标保证金: 4.6 万元。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8.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投标,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8.5 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为: 钱进 , 相关负责人为: 张薇 。
8.6 投标人同步的主体信息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须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海安市雅周镇钱庄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雅周镇钱庄村 9组18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高新区隆政街道隆安北路 56号
联系人: 钱进 联系人: 章媛媛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负责人: 刘晓云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海安市数据局
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 一般应 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依法提出异议, 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