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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国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

  • 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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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常州国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A3204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常州国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EPC一体化、厂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区:江苏 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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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常州国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3204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名称 常州国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A3204查看完整信息01001 标段名称 常州国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10月2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11月27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常州国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EPC一体化)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常州国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 已由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常新政务备〔 2026〕113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常州国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常州国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10 0.00% 。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常州国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EPC一体化)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金沙江路 4号;

2.1.2建设规模: 利用自有土地,新建厂房 13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 4150 万 元 (其中设计费 最高投标限价为 : 80 万 元,采购、施工费 最高投标限价为 : 3870 万 元,暂列金 额: 200 万 元 )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60 日历天 ( 其中:设计工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140日历天) 。

设计开工日期: 2026 年 12 月 18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 7 年 1 月 11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 7 年 5 月 30 日

2.1.5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包括 方案设计 、 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须通过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 6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常州国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EPC一体化) 。总承包单位 对 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 、达到或高于交付标准 并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本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 设计: 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危大工程专项设计及专家论证、建筑、结构(含桩基(如有)、节能、绿建、 门窗、机电安装 (含消防、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电梯、亮化照明、智能化等)、装修设计(含洁净设计) 、景观绿化(含灯光照明设计、室外道路标识)、三网共建设计、建筑室内外导向标识、外立面装饰(含幕墙)、抗震支架、变电房(不含电力专项工艺设计)等,项目范围内市政设计(道路、管线、管线综合、事故应急池等)、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本项目与市政道路交叉处道路专项设计,设计总包管理以及设计全过程后续跟踪服务等(包括报批报建相关手续所需的设计工作、所有设计过程中专家评审论证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等) (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

② 采购:本项目工程所有设备的供货及建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详见交付标准) ;

③ 施工:本项目工程内所有建筑工程包 括但不限于 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桩基 ( 如有 ) 、基坑支护工程 ( 如有 ) 、降排水)、房屋结构、一般水电、机电安装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管道安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装饰装修 ( 含洁净装修 ) 、防水、保温、外墙装饰、门窗、建筑智能化工程、道路及地下管线工程、景观绿化、路灯、事故应急池、其他(抗震支架、 亮化照明、 建筑室内外导向标识、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 门卫 、三网共建、 道闸(含后台软硬件)竣工永久性标牌) 等, 并满足工程竣工验收要 求及使用功能(包括所有施工过程中专家评审论证及专家费用的支付) ;具体要求详见 发包人交付标准 。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否

□ 是

2. 3.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 3.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资质条件:

(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 设计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 甲 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甲 级资质;

b. 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 3)其他要求: / 。

3. 3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或 二 级 注册 建造师(建筑工程) 及以上 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同时具备 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不得在 其他 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 4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自 2023 年 10 月 27 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 、 工程总承包业绩 之一 。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 单 份合同建筑面积 10000平方米及以上 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 工程(居住建筑除外) [分类标准按 GB/T50841-2013《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执行 ,时间 、 建筑面 积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内容 为 准 ; 工程类型以可说明项目使用性质的 “立项批文”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为准。 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 ] 。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 单份合同建筑面积 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居住建筑除外)[分类标准按 GB/T 50841-2013《建设工程分类标准》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资料)或合同所载为准,若不一致的,以较小值为准;工程类型以可说明项目使用性质的“立项批文”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为准。具体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 ] 。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 份合同建筑面积 10000平方米及以上 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 工程(居住建筑除外) [分类标准按 GB/T50841-2013《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执行 ,时间 、 建筑面 积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内容 为准 ,若不一致的, 以较小值为准 ; 工程类型以可说明项目使用性质的 “立项批文”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为准。 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 ] 。

( 2)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3 年 10 月 27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之一 。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 份合同建筑面积 10000平方米及以上 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 工程(居住建筑除外) [分类标准按 GB/T50841-2013《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执行 ,时间 、 建筑面 积、总承包项目经理均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内容 为准 ; 工程类型以可说明项目使用性质的 “立项批文”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为准。 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 ] 。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 份合同建筑面积 10000平方米及以上 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 工程(居住建筑除外) [分类标准按 GB/T50841-2013《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资料)或合同所载为准,若不一致的,以较小值为准;设计项目负责人以合同所载项目负责人为准 ; 工程类型以可说明项目使用性质的 “立项批文”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为准。 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 ]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 份合同建筑面积 10000平方米及以上 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 工程(居住建筑除外) [分类标准按 GB/T50841 -2013《建设工程分类标准》执行,时间、建筑面积、施工项目负责人均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内容为准;工程类型以可说明项目使用性质的“立项批文”或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为准。 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 ] 。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 份合同建筑面积 10000平方米及以上 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 工程(居住建筑除外) [分类标准按 GB/T50841 -2013《建设工程分类标准》执行,时间、建筑面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均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内容为准; 工程类型以可说明项目使用性质的 “立项批文”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为准。 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 ] 。

注: 总承包项目经理 业绩 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

3. 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 1 ) 自 2024 年 10 月 27 日(近 2年)以来, 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或 行政处罚的;

? ( 2 ) 自 2025 年 10 月 27 日(近 1年)以来, 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 3 ) 自 / 年 / 月 / 日(近 5 年内)以来, 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4 )其他: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 6 投标人不 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 7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本公告 3.2中 施工资质要求 或设计资质要求之一;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个;授权 委托人、 拟派 总承包项目经理 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的 人员。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3. 8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 9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5 .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 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 ? 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 综合评估法:不采用两阶段开评标(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 □ 综合评估法:不采用两阶段开评标(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详见 “第三章评标办法” 。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6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7 日 / 时 / 分至 2026 年 11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6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TPBidder/memberLogin) 。

7 .投标 文件的递交

7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下同)为 2026 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 .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 . 3 逾期递交到指定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8. 其他要求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 . 2 本次 招标 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 .1招标主体

招标人: 常州国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崇义南路 9 号

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 A座13楼

联系人: 柴工

联系人: 宣工

电话: 0519- 86206882

电话: 0519- 85606263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宣工

邮编: 213000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213000

电子邮箱: 316174765 @ qq .com

10 . 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常州市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北区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6

10.3异议渠道

建设单位异议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崇义南路 9 号;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电话: 0519- 85606263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 A座13楼;异议邮箱:316174765@qq.com。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盖单位 公章):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常州国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EPC一体化)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常州国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 已由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常新政务备〔 2026〕113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常州国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常州国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 10 0.00% 。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常州国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EPC一体化)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金沙江路 4号;

2.1.2建设规模: 利用自有土地,新建厂房 13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 4150 万 元 (其中设计费 最高投标限价为 : 80 万 元,采购、施工费 最高投标限价为 : 3870 万 元,暂列金 额: 200 万 元 )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60 日历天 ( 其中:设计工期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140日历天) 。

设计开工日期: 2026 年 12 月 18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 7 年 1 月 11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 7 年 5 月 30 日

2.1.5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包括 方案设计 、 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须通过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 6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常州国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EPC一体化) 。总承包单位 对 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 、达到或高于交付标准 并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本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 设计: 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危大工程专项设计及专家论证、建筑、结构(含桩基(如有)、节能、绿建、 门窗、机电安装 (含消防、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电梯、亮化照明、智能化等)、装修设计(含洁净设计) 、景观绿化(含灯光照明设计、室外道路标识)、三网共建设计、建筑室内外导向标识、外立面装饰(含幕墙)、抗震支架、变电房(不含电力专项工艺设计)等,项目范围内市政设计(道路、管线、管线综合、事故应急池等)、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本项目与市政道路交叉处道路专项设计,设计总包管理以及设计全过程后续跟踪服务等(包括报批报建相关手续所需的设计工作、所有设计过程中专家评审论证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等) (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

② 采购:本项目工程所有设备的供货及建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详见交付标准) ;

③ 施工:本项目工程内所有建筑工程包 括但不限于 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桩基 ( 如有 ) 、基坑支护工程 ( 如有 ) 、降排水)、房屋结构、一般水电、机电安装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管道安装工程、电梯安装工程、装饰装修 ( 含洁净装修 ) 、防水、保温、外墙装饰、门窗、建筑智能化工程、道路及地下管线工程、景观绿化、路灯、事故应急池、其他(抗震支架、 亮化照明、 建筑室内外导向标识、交通设施及标志标线、 门卫 、三网共建、 道闸(含后台软硬件)竣工永久性标牌) 等, 并满足工程竣工验收要 求及使用功能(包括所有施工过程中专家评审论证及专家费用的支付) ;具体要求详见 发包人交付标准 。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否

□ 是

2. 3.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 3.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资质条件:

(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 设计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 甲 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甲 级资质;

b. 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 3)其他要求: / 。

3. 3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①一级注册建筑师或 二 级 注册 建造师(建筑工程) 及以上 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同时具备 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不得在 其他 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 4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自 2023 年 10 月 27 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 、 工程总承包业绩 之一 。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 单 份合同建筑面积 10000平方米及以上 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 工程(居住建筑除外) [分类标准按 GB/T50841-2013《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执行 ,时间 、 建筑面 积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内容 为 准 ; 工程类型以可说明项目使用性质的 “立项批文”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为准。 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 ] 。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 单份合同建筑面积 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居住建筑除外)[分类标准按 GB/T 50841-2013《建设工程分类标准》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资料)或合同所载为准,若不一致的,以较小值为准;工程类型以可说明项目使用性质的“立项批文”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为准。具体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 ] 。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 份合同建筑面积 10000平方米及以上 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 工程(居住建筑除外) [分类标准按 GB/T50841-2013《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执行 ,时间 、 建筑面 积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内容 为准 ,若不一致的, 以较小值为准 ; 工程类型以可说明项目使用性质的 “立项批文”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为准。 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 ] 。

( 2)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3 年 10 月 27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之一 。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 份合同建筑面积 10000平方米及以上 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 工程(居住建筑除外) [分类标准按 GB/T50841-2013《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执行 ,时间 、 建筑面 积、总承包项目经理均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内容 为准 ; 工程类型以可说明项目使用性质的 “立项批文”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为准。 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 ] 。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 份合同建筑面积 10000平方米及以上 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 工程(居住建筑除外) [分类标准按 GB/T50841-2013《 建设工程分类标准 》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建筑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资料)或合同所载为准,若不一致的,以较小值为准;设计项目负责人以合同所载项目负责人为准 ; 工程类型以可说明项目使用性质的 “立项批文”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为准。 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 ]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 份合同建筑面积 10000平方米及以上 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 工程(居住建筑除外) [分类标准按 GB/T50841 -2013《建设工程分类标准》执行,时间、建筑面积、施工项目负责人均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内容为准;工程类型以可说明项目使用性质的“立项批文”或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为准。 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 ] 。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 份合同建筑面积 10000平方米及以上 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 工程(居住建筑除外) [分类标准按 GB/T50841 -2013《建设工程分类标准》执行,时间、建筑面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均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内容为准; 工程类型以可说明项目使用性质的 “立项批文”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为准。 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6 ] 。

注: 总承包项目经理 业绩 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

3. 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 ( 1 ) 自 2024 年 10 月 27 日(近 2年)以来, 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或 行政处罚的;

? ( 2 ) 自 2025 年 10 月 27 日(近 1年)以来, 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 3 ) 自 / 年 / 月 / 日(近 5 年内)以来, 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4 )其他: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 6 投标人不 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 7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本公告 3.2中 施工资质要求 或设计资质要求之一;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个;授权 委托人、 拟派 总承包项目经理 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的 人员。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3. 8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 9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5 .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 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 ? 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 综合评估法:不采用两阶段开评标(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的) □ 综合评估法:不采用两阶段开评标(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详见 “第三章评标办法” 。

6 . 招标文件的获取

6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7 日 / 时 / 分至 2026 年 11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6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TPBidder/memberLogin) 。

7 .投标 文件的递交

7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下同)为 2026 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 .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 . 3 逾期递交到指定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8. 其他要求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 . 2 本次 招标 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 .1招标主体

招标人: 常州国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崇义南路 9 号

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 A座13楼

联系人: 柴工

联系人: 宣工

电话: 0519- 86206882

电话: 0519- 85606263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宣工

邮编: 213000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213000

电子邮箱: 316174765 @ qq .com

10 . 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常州市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北区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6

10.3异议渠道

建设单位异议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崇义南路 9 号;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电话: 0519- 85606263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 A座13楼;异议邮箱:316174765@qq.com。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盖单位 公章):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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