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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卢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二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202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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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2023年度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卢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二标段)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公司: 泗阳县卢集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地区:江苏 宿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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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 邀请书

2023 年度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卢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二标段) 招标公告 /邀请书

招标编号: E32查看完整信息2003001

1. 招标条件

泗阳县卢集镇人民政府 的 2023 年度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卢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 已经 泗发改投【 2023】25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23 年度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卢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二标段) 进行 公开招标 ,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 泗阳县卢集镇颜勒村、吴勒村、南大滩等村;

2.2工程规模: 项目位于卢集镇曹嘴村、桂嘴村、颜勒村、吴勒村、南大滩等村,建设高标准农田种植稻谷和小麦等,总计约 13000亩,包括土地整理、防渗渠、河道、涵洞等农田水利措施,以及田间道路修建等工程。项目总投资2800万元。

2.3工期要求: 10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 合格

2.5 付款方式: ( 1)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 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2)完成总工程量的 5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 40%;(3)工程全部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 80%;(4)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85%;(5)工 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审计后付至结算价的 97%;(6)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2.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项目位于卢集镇颜勒村、吴勒村、南大滩等村,建设高标准农田种植稻谷和小麦等,包括土地整理、防渗渠、河道、涵洞等工程。

招标预算价: 8409432.36元,招标控制价:8409432.36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要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 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 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1.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应具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 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

3.1.3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 A 类、项目负责人 B 类、专职安全员 C 类);

3.1.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 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 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 准)。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5其他条件: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 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 及以上单位;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投标: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含)。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2.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2.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2.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2.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5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6.8万元。

3.6异议投诉

3.6.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3.6.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查看完整信息,联系人:泗阳县行政审批局。

3.6.3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8月07日 08:30 至 2023年08月11日 17:30 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18日 09:00 ;

6.2 开标地点: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泗阳县卢集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泗阳县卢集镇卢集居委会光明路 8号

地址: 泗阳县世纪华庭西门南侧

联系人: 刘景涛

联系人: 偶萍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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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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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223700

邮编: 223700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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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02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项目投标指引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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