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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建工程项目

  • 202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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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苏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建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E3205091862000292

招标公司: 苏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扩建工程项目

项目地区:江苏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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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苏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建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5091862000292 项目名称 苏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建工程项目

标段编号 E320509查看完整信息001 标段名称 苏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建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11月12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苏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建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苏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建工程项目施工 (标段名称)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E320509查看完整信息001 (标段编号)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建工程 (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吴行审核发〔 2023 〕 16 号、吴数据核发〔 2025 〕 13 号、吴数据核发〔 2026 〕 5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苏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自筹 / 财政),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苏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建工程施工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 .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苏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建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 吴江区震泽镇永乐村

2.3 建设内容: 新增建筑面积约 500 平方米,新建二沉池、 AAO 生化池、污泥浓缩调理池等构筑物,改造絮凝沉淀池、鼓风机房、加药间及碳源池等构筑物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 (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 新增建筑面积约 500 平方米,新建二沉池、 AAO 生化池、污泥浓缩调理池等构筑物,改造絮凝沉淀池、鼓风机房、加药间及碳源池等构筑物 。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495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苏 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建工程施工 , 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工程、基坑围护、钢板桩、支撑工程、大型土石方、 104 深度处理池(改造)、 101 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造)、 104 深度处理池钢结构工程、 107 脱水机房(改造)、 109 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改造)、 201 生化一体池(新建)、 202 污泥浓缩池及调理池(新建)、 203 污水处理厂除臭系统(新建)、 204 综合楼(新建)、 205 门卫(新建)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

2.9 工期: 180 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12 月 15 日 ,竣工日期: 2027 年 6 月 12 日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 须 将 %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 ( 一家或者多家 ) 中小企业。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 3.4.1 ?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2021 年 10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 3800 万元(含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 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 、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 1 项; 2 、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 1 个; 3 、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 3 年。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 ( 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 ) 、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 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本次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还需另行在信息库中上传能反映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或竣工图纸。 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中没有金额,以施工合同中签约合同价为准。类似工程信息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的信息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 )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 2 )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 )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 )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 3.4.2 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2 年内), 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 3.4.3 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1 年内), 申请人 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4.4 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5 年内), 申请人 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5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 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 为 C 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 3.4.6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

3.5 本工程□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 3.6.1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

□ 3.6.2 以分包形式预留的, 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 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

4 . 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有限数量制: 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家(不少于 9 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 .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30 日 11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1 月 6 日 17 时 00 分。

6.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11 月 12 日 9 时 30 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 其他要求或说明

8.1 本项目设计单位为 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为 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本项目监理单位为 。

8.2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8.3 项目负责人有市政养护工程的,将不被视作有在建工程。

9 .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2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苏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吴江区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吴江区松陵街道交通路 3236 号

联系人: 陈康煜 联系人: 顾成飞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项目负责人: 戴亚丽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10.3 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招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苏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建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苏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建工程项目施工 (标段名称)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E320509查看完整信息001 (标段编号)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建工程 (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吴行审核发〔 2023 〕 16 号、吴数据核发〔 2025 〕 13 号、吴数据核发〔 2026 〕 5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苏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自筹 / 财政),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苏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建工程施工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 .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苏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建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 吴江区震泽镇永乐村

2.3 建设内容: 新增建筑面积约 500 平方米,新建二沉池、 AAO 生化池、污泥浓缩调理池等构筑物,改造絮凝沉淀池、鼓风机房、加药间及碳源池等构筑物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 (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 新增建筑面积约 500 平方米,新建二沉池、 AAO 生化池、污泥浓缩调理池等构筑物,改造絮凝沉淀池、鼓风机房、加药间及碳源池等构筑物 。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495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苏 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扩建工程施工 , 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工程、基坑围护、钢板桩、支撑工程、大型土石方、 104 深度处理池(改造)、 101 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改造)、 104 深度处理池钢结构工程、 107 脱水机房(改造)、 109 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改造)、 201 生化一体池(新建)、 202 污泥浓缩池及调理池(新建)、 203 污水处理厂除臭系统(新建)、 204 综合楼(新建)、 205 门卫(新建)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

2.9 工期: 180 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12 月 15 日 ,竣工日期: 2027 年 6 月 12 日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 须 将 %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 ( 一家或者多家 ) 中小企业。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 3.4.1 ?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2021 年 10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 3800 万元(含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工程。( 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 、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 1 项; 2 、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 1 个; 3 、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 3 年。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 ( 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 ) 、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 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本次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还需另行在信息库中上传能反映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或竣工图纸。 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中没有金额,以施工合同中签约合同价为准。类似工程信息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的信息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 )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 2 )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 )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 )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 3.4.2 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2 年内), 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 3.4.3 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1 年内), 申请人 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4.4 自 年 月 日以来(近 5 年内), 申请人 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5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 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 为 C 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 3.4.6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

3.5 本工程□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 3.6.1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

□ 3.6.2 以分包形式预留的, 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 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

4 . 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有限数量制: 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家(不少于 9 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 .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30 日 11 时 00 分至 2026 年 11 月 6 日 17 时 00 分。

6.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11 月 12 日 9 时 30 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 其他要求或说明

8.1 本项目设计单位为 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为 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本项目监理单位为 。

8.2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8.3 项目负责人有市政养护工程的,将不被视作有在建工程。

9 .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2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苏州市吴江震泽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吴江区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吴江区松陵街道交通路 3236 号

联系人: 陈康煜 联系人: 顾成飞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项目负责人: 戴亚丽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10.3 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招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资格预审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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