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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河镇老旧街区综合提升项目浏河镇老旧街区综合提升工程-街区基础配套提升一期工程(资格预审)

  • 202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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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浏河镇老旧街区综合提升项目浏河镇老旧街区综合提升工程-街区基础配套提升一期工程(资格预审)

招标公司: 太仓市浏河镇建设管理

采购标的物: 老旧街区综合提升项目、街区基础配套提升一期工程、老旧街区综合提升工程

项目地区:江苏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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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浏河镇老旧街区综合提升项目 已经由 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备案。招标人为 太仓市浏河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浏河镇老旧街区综合提升工程-街区基础配套提升一期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浏河镇

2.工程规模: 1.对上海东路、郑和南北路、渔港路等沿街建筑外立面改造约88000 平方米;2.改建滨江大桥桥下停车场约250 个车位,改造渔港路周边停车场,同步配套智慧停车系统、场内附属设施及周边环境整治;3.完善更新街区内给排水、污水、照明、电气、道板、垃圾分类收集等公共基础设施,其中雨污水管道改造约7100 米,弱电入地约1800 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合同估算价(万元)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320585000查看完整信息

浏河镇老旧街区综合提升工程-街区基础配套提升一期工程

4500.0

浏河镇老旧街区综合提升工程-街区基础配套提升一期工程

379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方,约定分工认定,互为承担连带责任。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方均应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方派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资格预审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程量的40%。

4.其它要求:4.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4.2格审查其他条件:(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年10月0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2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为合格(时效为2021年10月01日及以后竣工的项目,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若以联合体形式或以EPC项目中的施工总承包工程作为类似业绩的,需提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施工总承包工程部分金额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或直接发包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能体现业绩规模的附件证明材料,并须提供该业绩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该工程业绩必须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入库业绩,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书中选定该工程业绩库链接。未入库业绩或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未选择该入库业绩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未按规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或虽然提供了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但相关材料图片和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2)近2年(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四、资格预审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详情见附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五、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3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资格预审文件领取:2026-10-30 到 2026-11-09

2.领取地点:请到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TPBidder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3.资审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七、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不见面资格预审项目,请各投标单位提前至“太仓分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预先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参加网上不见面资格预审,不见面资格预审项目不需要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参加现场资格预审,请各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登录 /BidOpening 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15 分钟。(2)投标申请人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拟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无兼职”情况承诺书,承诺书格式统一提供,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无在建工程,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否则投标无效。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3)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均需满足此项条件)。(4)本项目不接受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 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或被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申请及投标。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须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投标的资质动态监管核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各投标人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5)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7)请各投标申请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为保证投标人正常参与投标,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业绩等信息(含有效期)。并在制作电子文件时应仔细检查电子文件中企业、人员和业绩等信息(包括各类证书扫描件)的有效性和正确性。如因平台内信息未及时上传或更新,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料可以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也可以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获取,从信息库获取的,相关要求同上。(8)请各投标申请人随时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板块、投标工具软件查看本工程资格预审可能发布的补充通知、澄清修改等相关信息。(9)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则重发公告。(10)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审,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11)资格预审不需要提供保证金,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保证金。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要求,本项目对最新公布的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市政类)综合考评等级为 A 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考评等级(市政类)为B的投标人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符合减免条件(包括部分减免)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承诺书》,未提供的视为符合“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情形,相应审查不通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成员中最高综合考评等级作为减免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主体为联合体牵头单位。(12)根据太住建建〔2017〕118 号文要求,中标企业须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此要求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必要条件,甲乙双方按规定进行工程款及农民工资划拨及支付;另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中标企业需至市建管处办理实名制相关手续。(13) 投标人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 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太仓市浏河镇建设管理办公室

代理机构:

苏州乐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地址:

北京东路中德大厦B座908室

招标人邮编:

215431

代理邮编:

215400

招标人联系人:

李峰

代理联系人:

周晓乐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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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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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电子邮箱:

71475665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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