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丰利镇人民政府[新]丰利镇生态水网提升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 2026-10-30
项目名称: [新]丰利镇生态水网提升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招标公司: 如东县丰利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生态水网提升工程
项目地区:江苏 南通
[新] 丰利镇生态水网提升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10-30 阅读次数: 信息发布单位: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人员: 陆海霞 】 【 我要打印 】【 关闭 】
项目编号 S3206230340000143 项目名称 丰利镇生态水网提升工程
标段编号 S3206230340000143001001 标段名称 丰利镇生态水网提升工程
工程类型
丰利镇生态水网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利镇生态水网提升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如东县丰利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 +镇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如东县丰利镇人民政府
2.1.2建设规模: 丰利镇生态水网提升工程,位于如东县丰利镇。 具体内 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 1207.06万元。
2.1.4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 6 年 11 月 25 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 202 7 年 4 月 24 日 。( CA系统中统一填写 : 150 日历天 )
2.2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 (含叁级) 施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以上 (含二级) 注册建造师(须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有效的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 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含补充合同)已完成。
b.通过合同完工验收(单项工程验收)。
c.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d.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 3) 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本项目要求资质),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6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 6 年 11 月 12 日 9 时 0 0分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标证通”、“国信CA”或“CFCA”下载招标文件;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6 年 11 月 12 日 9 时 00 分。
5.2解密截止时间:系统默认的60分钟为解密时限,以鸿雁系统倒计时为准。若遇系统问题,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限。
5.3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凡因投诉、举报、质疑等情况,经查证属实而取消中标人资格的,由招标人确定重新组织招标或者按排序确定中标人。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10.开标说明
( 1)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以下简称:鸿雁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 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 壹拾 万元整 。
(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如东县丰利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如东县丰利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刘海军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如东县 掘港镇
联 系 人 : 陆海霞、周伟琦
电子邮箱: 1278204531@qq.com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通过初步评审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招标人 直接采用 方法 一 :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方法: √ 直接确定:
? 方法一; □方法二 ; □ 方法三;
具体入围方法见本章附件 A 。
注:评标入围除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初步审查未通过或其他原因废标,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投标函与清单
两者报价一致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1 项规定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材料
按照第 2 章“投标人须知 ”第 3 .1.4 项规定
……
……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 . 4 . 1 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 核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 . 4 . 1 项规定;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材料
具备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1 项规定
诚信承诺书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1 项规定
拟派项目 负责人身份证及保险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1 项规定
委托代理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1 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2 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4.1 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2.2 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 最高投标限价 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 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和备注的 ; 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 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⑤按照工程量清单格式进行明细报价的。
……
……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 3.3.6 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 因素
投标报价: 100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方法一: K值取值范围:95%、96%、97% 、 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 K1值取值范围:95%、96%、97% 、 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 65%、 70%、75%、80%、8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 90 %;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
说明:
(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 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3.3(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A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100 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1 分,每高 1%扣 1.5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