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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相合作区(漕湖街道)工业污水分质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2026-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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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苏相合作区(漕湖街道)工业污水分质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招标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工业污水分质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地区:江苏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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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苏相合作区(漕湖街道)工业污水分质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57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名称 苏相合作区(漕湖街道)工业污水分质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标段编号 E32057查看完整信息2001 标段名称 苏相合作区(漕湖街道)工业污水分质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11月6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施工后审招标公告

苏相合作区(漕湖街道)工业污水分质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苏相合作区(漕湖街道)工业污水分质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施工招标公告

E32057查看完整信息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相合作区(漕湖街道)工业污水分质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已由 以 苏园行苏相审项复字[2025]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漕湖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为 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4845.72万元,占比100.0%;私有资金:0.0万元,占比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占比0.0%;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占比0.0% ,项目建设采用: 集中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苏相合作区(漕湖街道)工业污水分质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开发有限公司 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苏相合作区(漕湖街道)工业污水分质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苏相合作区

2.3 质量要求:合格

2.4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本项目设计工业废水预处理设施总规模为7000m3/d,其中重金属、含氟废水6000m3/d,高难废水1000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针对含重金属、氟废水的调节池、事故池、三级混凝沉淀池、多介质过滤器及除重金属树脂,针对高难废水的调节池、事故池、预沉池、铁碳芬顿池、芬顿沉淀池及水解池。并配套辅助设施,包括加药间、污泥处理系统、除臭系统及变配电系统等。预处理设施总用地面积5779m2,总建筑面积3651.89m2。 配套管网范围为干管工程及各企业厂区外1m至主管的进水支管、阀门控制系统,总长度约14.1km,其中重金属、含氟废水管网约10.6km,难降解废水管网约3.5km。

2.5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9800.0

2.6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苏相合作区(漕湖街道)工业污水分质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2.7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否

2.8 工期(日历天): 731

2.9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9.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2.9.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相关规定不做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资格预审)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或资格预审);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8)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苏州工业园区承接工程的;

(9)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

(10)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 企业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2023年10月01日 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 日处理量7000m3/d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5400万元的污水厂新建或改扩建提升工程 ;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5)“承担”是指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时的具体要求:

如本公告2.9.1.1明确以分包形式预留的,如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为大型企业时,须提供《拟分包项目承诺书》,承诺将不低于 40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如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为中小型企业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联合体投标中牵头人或成员单位中有大型企业的,投标人视为大型企业;如联合体投标中牵头人或成员单位中全部为中小企业的,投标人视为中小企业)

备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4.资格审查办法

见招标文件或附件

5.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或附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时起至 2026年11月06日 23时59分 。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TPBidderGC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见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1、本项目设计单位: 本项目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本项目的业绩证明,需要提供: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且该证明材料须上传至省主体库中,未按规定提供或未上传至省主体库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项目为财政投资项目,需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非中小企业投标,需上传分包承诺书;中小企业投标,需上传中小企业承诺书。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其他法定媒介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重新发布公告原因: / 申请人/投标人在本标段之前的公告中已下载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如需继续参加投标,须重新下载资审文件/招标文件,并重新递交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

10.保证金

是否需要投标保证金: 是

投标保证金是否委托中心管理:是

户名: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50.0 账号: 3查看完整信息38963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

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2.5产业园H栋2楼

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刘小林

联系人:

电话:

69398251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215000

邮编:

电子邮箱:

liuxl@sungent.com

项目负责人:

11.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监督联系电话: [66605612、66605605 ]

11.3 异议渠道

招标人接受电子异议或纸质异议。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施工后审招标公告

苏相合作区(漕湖街道)工业污水分质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苏相合作区(漕湖街道)工业污水分质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施工招标公告

E32057查看完整信息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相合作区(漕湖街道)工业污水分质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已由 以 苏园行苏相审项复字[2025]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漕湖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为 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4845.72万元,占比100.0%;私有资金:0.0万元,占比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占比0.0%;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占比0.0% ,项目建设采用: 集中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苏相合作区(漕湖街道)工业污水分质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开发有限公司 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苏相合作区(漕湖街道)工业污水分质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苏相合作区

2.3 质量要求:合格

2.4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本项目设计工业废水预处理设施总规模为7000m3/d,其中重金属、含氟废水6000m3/d,高难废水1000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针对含重金属、氟废水的调节池、事故池、三级混凝沉淀池、多介质过滤器及除重金属树脂,针对高难废水的调节池、事故池、预沉池、铁碳芬顿池、芬顿沉淀池及水解池。并配套辅助设施,包括加药间、污泥处理系统、除臭系统及变配电系统等。预处理设施总用地面积5779m2,总建筑面积3651.89m2。 配套管网范围为干管工程及各企业厂区外1m至主管的进水支管、阀门控制系统,总长度约14.1km,其中重金属、含氟废水管网约10.6km,难降解废水管网约3.5km。

2.5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9800.0

2.6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苏相合作区(漕湖街道)工业污水分质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2.7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否

2.8 工期(日历天): 731

2.9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2.9.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2.9.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相关规定不做要求的除外);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资格预审)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或资格预审);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8)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苏州工业园区承接工程的;

(9)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

(10)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 企业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2023年10月01日 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 日处理量7000m3/d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5400万元的污水厂新建或改扩建提升工程 ;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5)“承担”是指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时的具体要求:

如本公告2.9.1.1明确以分包形式预留的,如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为大型企业时,须提供《拟分包项目承诺书》,承诺将不低于 40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如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为中小型企业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联合体投标中牵头人或成员单位中有大型企业的,投标人视为大型企业;如联合体投标中牵头人或成员单位中全部为中小企业的,投标人视为中小企业)

备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4.资格审查办法

见招标文件或附件

5.评标办法

见招标文件或附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时起至 2026年11月06日 23时59分 。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TPBidderGC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见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1、本项目设计单位: 本项目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本项目的业绩证明,需要提供: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且该证明材料须上传至省主体库中,未按规定提供或未上传至省主体库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项目为财政投资项目,需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非中小企业投标,需上传分包承诺书;中小企业投标,需上传中小企业承诺书。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其他法定媒介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重新发布公告原因: / 申请人/投标人在本标段之前的公告中已下载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如需继续参加投标,须重新下载资审文件/招标文件,并重新递交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

10.保证金

是否需要投标保证金: 是

投标保证金是否委托中心管理:是

户名: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50.0 账号: 3查看完整信息38963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苏州工业园区苏相合作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

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东长路88号2.5产业园H栋2楼

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刘小林

联系人:

电话:

69398251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215000

邮编:

电子邮箱:

liuxl@sungent.com

项目负责人:

11.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监督联系电话: [66605612、66605605 ]

11.3 异议渠道

招标人接受电子异议或纸质异议。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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