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公告】关于2023-2024年度丹阳市公务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24-05-15
项目名称: 【文件公告】关于2023-2024年度丹阳市公务印刷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招标公司: 练湖生态新区管委会
采购标的物: 公务印刷服务
项目地区:江苏 镇江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练湖生态新区管委会,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各框架协议采购印刷服务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印刷行为,加强公务印刷支出管理,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框架协议采购确定了第一阶段入围印刷服务供应商,现将2023-2024年度公务印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框架协议采购印刷服务范围和期限
框架协议采购印刷服务范围:丹阳市年度预算30万(不含)以下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委印单位”)公务印刷服务。
服务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次框架协议采购确定的第一阶段入围印刷服务供应商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丹阳市阳光印务有限公司 、 丹阳市胡北印刷厂 、 镇江瑞奇电脑装饰图文有限责任公司 、 丹阳市银辉纸制品厂 、 江苏中山印务有限公司 、 丹阳市新时代广告有限公司 、 丹阳市电兴印刷有限公司 、 丹阳市胡桥印刷有限公司 、 丹阳市兴华印务有限公司 、 丹阳市金灿印务有限公司 。
三、框架协议第二阶段 印刷服务供应商 的选择
(一)第一阶段入围印 刷服务供应商 于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镇江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完成印刷服务供应商(以下简称“承印单位”)注册 、服务价格信息填报及框架协议上传等工作。如承印单位在服务期内 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等信息变更的,应向 丹阳 市政府采购中心和 丹阳 市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在“镇江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变更相关信息或重新注册。
(二)委印单位可根据自身采购需求,从“镇江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中自行选择承印单位。在选择承印单位时必须遵守《印刷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如:印刷标有密级的文件、资料、图表等,必须选择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且许可范围与印刷活动相符合的承印单位。
(三)委印单位须登录 “镇江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 ,点击“印刷服务”栏目,填写印刷信息,注明印刷纸张、印刷数量、印刷服务要求等事项。承印单位进行报价,填写印刷金额。经委印单位审核确认后,由承印单位提供印刷服务。
(四)承印单位将版样送委印单位签字确认后,方可正式印刷。承印单位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印刷成品送达委印单位指定地点。委印单位应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并在“镇江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对承印单位的印刷价格、服务等作出客观评价。
(五)如有框架协议采购文件中未列明的印刷类型(印刷服务类型见附件),由委印单位说明情况,经 本 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可自行采购。
四、定点印刷费用的确定
(一)承印单位应按照各自投标报价综合折扣 × 框架协议采购印刷服务类型最高限价 计算 印刷费用 ( 报价综合折扣及 框架协议采购印刷服务类型最高限价见附件),属于急件的,按照各承印单位投标时的急件加价比例计算费用。委印单位可根据承印单位报价与承印单位再进行议价,以获得更优惠的价格。
(二)印刷费用包括纸张费、印刷工费以及印刷成品的简易包装费、上门运送费、税费等费用。各承印单位投标报价及服务承诺,登录“镇江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点击“印刷服务”栏目查看完整信息内容。
(三)框架协议服务期内,纸张价格市场波动在10% (含) 以内的,印刷服务价格不予调整(以国际纸浆价格的波动作为参考)。如纸张价格市场波动幅度超过10%,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纸张价格可增减。
五、印刷费用的结算
印刷费用由委印单位按规定与承印单位直接结算。承印单位应开据规范、合法票据,并附有框架协议采购印刷服务“结算单”,凭此“结算单”,委印单位财务方可报销入账。结算周期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管理与监督
(一)在公务印刷框架协议服务有效期内,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履行相应职责。
(二)承印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调查属实,通报取消其入围资格 :为委印单位虚开发票或提供各种好处的;拒绝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监督检查 的 ;超过合同承诺的价格和费用标准向委印单位收取费用的;为未入围 供应商 代为采购、提供印刷结算单以及其他违反框架协议采购规定行为应当取消其入围资格的。
如发现承印单位在服务期内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其入围资格依法终止。
(三)委印单位对承印单位的印刷质量、供货价格、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承印单位发生印刷质量低下、印刷用纸以次充好、违规加收费用、拒 绝提供价目表、拖延交货期、虚开发票、提供不正当利益、代开 发票等行为的,委印单位应向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丹阳市财政局 或有关部门进行举报。调查核实后将对承印单位进行相应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委印单位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
举报电话: 丹阳市 财政局政府 采购管理科 :查看完整信息
丹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1 .印刷服务类型及最高限价清单
2. 2023-2024年度丹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印刷框架协议采购 中标供应商名单
丹阳市财政局
2023年1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