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桥瓮西桥台保护修缮项目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4-06-27
项目名称: 七桥瓮西桥台保护修缮项目施工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D20231220012
招标公司: 南京秦淮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桥台保护修缮项目施工
项目地区:江苏 南京
项目编号:D2023122001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七桥瓮西桥台保护修缮项目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98.007587万元,招标人为南京秦淮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七桥瓮西桥台保护修缮项目施工。
(二)项目地点:七桥瓮西桥台。
(三)招标内容:七桥瓮西桥台保护修缮项目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国家文物局指定的重要文物的修缮工程,对应《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等级分级表》为一级。
(四)工期:180日历天。
(五)最高限价:人民币198.007587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七桥瓮西桥台保护修缮项目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
(一)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含)以上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12月—2024年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人须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四)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五)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响应性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六)本项目投标人不得在南京旅游集团履约评价不合格名单中(具体履约评价不合格名单以集团官网最新公示为准),南京旅游集团官网:(须提供进入南京旅游集团官网打印的南京旅游集团履约评价不合格名单的网页截图或承诺书盖章原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四、投标报名和询价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6月27日9:00-2024年7月3日17:00
获取方式: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到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大厦11楼报名。文件工本费7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5日14:30
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7月5日14:30
开标地点:南京市石头城路6号石榴财智中心6栋2楼会议室
七、其他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秦淮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党群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秦淮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石头城路6号石榴财智中心
联系人:张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盛德量行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大厦11楼会议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18457185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