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门式核辐射检测仪项目
- 2024-08-08
项目名称: 如皋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门式核辐射检测仪项目
招标公司: 如皋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安装施工
项目地区:江苏 南通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如皋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门式核辐射检测仪项目
2. 采购标的:
(1) 类型:门式核辐射检测仪
(2) 采购要求:详见附件 1,供应商需根据附件1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3) 数量: 1台
3. 最高限价: 480,000.00元。
4.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安装测试。
5. 供货地点:如皋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6. 技术需求:符合我司规格要求 /最新国家标准。
二、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业法人;
2.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的规定;
3. 信用中国记录良好 ;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需具备辐射安全许可证;技术人员需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合格;供应商需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经营资质。
三、响应文件
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包含:
1.响应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3.资格证明文件;
4.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2个以上的与投标货物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销售业绩,一个合同为一个业绩。合同销售方必须为投标人自身,合同买方须为实际最终使用单位(经销类公司的业绩不予认可),合同不得遮挡且合同关键页中必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印章、签字、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履行第一笔付款及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5.报价表。
四、报价要求
供应商报价为一次不可变更报价,供应商对采购项目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报价包括一切相关费用。并约定付款方式,验收条件等。
五、 采购文件获取
1.供应商请于2024年8月6日17:00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可通过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方式获得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现场获取地址: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疏港路6号如皋港务集团有限公司305室。
3.电子邮件获取方式: 请发送报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 “门式核辐射检测仪”至邮箱cai.gou@cfth.cn获取采购文件。
六、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12:00。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疏港路6号如皋港务集团有限公司305室合规办公室马先生收(门式核辐射检测仪),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3. 纸质文件应用档案袋密封,并在档案袋外侧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如采用邮寄方式,请在快递袋外侧注明供应商单位名称。
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 采购 文件要求密封的 响应 文件, 采购 人将予以拒收。
七、现场踏勘
采购人于 2024年8月7日组织现场踏勘,报价人因未现场踏勘导致后期发生的所有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八、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取最低价评审法, 高于最高限价的直接作为废标。 符合采购各项需求,按照质量、服务相等且有效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如果同时出现多家供应商最低价相同,则由询价小组现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鑫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箱: cai.gou@cfth.cn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长江镇疏港路 6号如皋港务集团有限公司303室
附件 1
通道式大型车辆放射性监测系统(核素识别型)
技术规格书
▲ 条款 :属于重要技术条款,允许偏离 。
符合标准 /要求
1.1 海关总署署监发 [2023]4号《海关口岸核辐射监测工作规程》
口岸核辐射监测设备配备标准表
海关口岸核辐射监测工作流程图
1.2 GB/T 31836-2015《辐射防护仪器-用于探测和识别非法放射性物质运输的基于谱分析的门式监测系统》
1.3 GB/T 24246 -2009《放射性物质与特殊核材料监测系统》
1.4 SN-T 1537-2023《进口矿产品放射性检验规程》
性能参数
2.1 探测区域:高度 0.1~4m,宽度3m。 通过速度: 8km/h。
2.2 探测概率: 99.9% ; 误报率: ≤0.1% 。
2.3 ▲伽马 检测器: 4个体积至少2L的碘化钠检测器,或其它符合要求的检测器。闪烁体长边安装方向与车辆运行方向一致。投标时提供系统现场的安装图,并具体说明安装方式。
2.4 伽马检测器 非探测面使用 10 mm铅屏蔽,保证对本底的有效屏蔽 。
2.5 动态探测能力:可探测到 6×10 5 Bq 的 137Cs 裸源。
2.6 ▲系统必须具备与伽玛检测同步的动态实时核素识别功能 ,伽玛 辐射超标报警和核素识别结果同时显示在电脑软件的预警界面上。 响应文件 提供伽玛测量和核素识别结果的软件界面截图,软件截图须显示伽玛剂量、放射性核素、放射物判别波谱、抓拍照片等信息,验收时以此截图为准。
2.7 ▲ 响应文件 提供伽玛测量和核素识别结果的软件界面视频,软件界面视频至少包括一种天然核素和一种工业核素从检测报警到显示核素识别结果的完整过程,验收时以此视屏为准。
2.8 ▲ 响应文件 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的可动态识别 60Co、131I、137Cs、134Cs、226Ra、232Th、241Am、238U等核素的检测报告,每种核素重复识别10 次,正确识别至少9次,原件备查。
2.9 ▲在核辐射超标的预警界面上,实时 显示 应急 处置和安全防护预案 , 应急处置预案须 显示若干 个报警级别 , 不同级别下处置人员须使用的器材、处置的步骤,和不同级别下处置人员须 配备 的防护、行为的界限,预案内容须与 海关总署放射性超标处置规范和行业健康防护标准 一致, 响应文件 须承诺对此负责 ,并提供 伽马 辐射超标报警时应急 处置和安全防护预案的电脑软件截图,验收时以此截图为准。
2.10 伽马检测器机箱内为将来增配中子探测器预留空间、软硬件接口和 中子超阈值报警 接口。
2.11 中控单元实时接收、存储和发送来自测量单元的所有测量和报警信息。
2.12 系统现场同时采用声光电报警,伽马超阈值报警、、超速报警采用不同种类的报警灯予以区别。远离现场采用手机短信报警。
2.13 系统现场 采用高清摄像机,实时监控现场全貌,抓拍系统报警时的现场画面,实时传输现场监控画面和报警抓拍画面,可车牌识别。
2.14 联想台式电脑, CPU I3-6500以上,内存4G,硬盘1T,21.5寸显示器,正版WIN7系统,双网卡。
2.15 监控软件实时显示、存储、查询、导出和发送来自测量单元和中控单元的所有测量和报警信息,包括系统状态、测量信息、报警信息、被测人或物信息,也可以显示和存储大型车辆中放射源的大致位置。
2.16 ▲系统电脑中的监控软件可以自动生成、下载和打印海关总署《口岸核辐射监测现场调查表》、《口岸核辐射社恐事件报告单》和《现场取制样记录表》的标准模板, 响应文件 需提供电脑软件打印和下载上述标准模板的功能界面截图 ,验收时以此截图为准 。
2.17 ▲系统测量数据及其处理结果需接入海关总署核辐射探测应用物流监测子系统,也可以接入海关总署正在推广的矿产品智能查验平台, 响应文件 需提供海关总署辐射探测设备入网升级改造投标产品制造商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 合同履行第一笔付款 及 开具的发票复印件 ,原件备查。
2.18 产品原制造商出具本项目的授权书、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
2.19 ▲系统采用防振动和防撞击设计,保证设备安全。为保证车辆系统土建和安装的安全, 响应文件 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该产品《结构计算书》。报告原件备查。
2.20 ▲系统采用 抗电磁干扰 和 去静电 设计,保证系统稳定。为防止现场诸多大型设备产生的电磁干扰, 响应文件 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同类产品《电磁兼容检测报告》。报告原件备查。
2.21 防护等级: IP 65
2.22 ▲ 工作温度: - 4 0~+60 ℃,系统采用防高温设计,保证 +60 ℃时核辐射本底稳定, 响应文件 需提供同类产品《 +60 ℃高温试验检测报告》,报告中需附有包括设备的试验过程照片。报告原件备查。
供货范围
通道式大型车辆放射性监测系统(核素识别型)
1套
包括:
1
伽马 检测器: 碘化钠闪烁体单个体积 2L,4个/套
1套
2
核素识别模块 , 4个/套
1套
3
应急 预案 模块
1套
4
中控单元(用户在安装位置 100米内提供电源及网络接入口)
1套
5
手机报警模块
1套
6
通道占用传感器
1套
7
声光报警单元
1套
8
视频抓拍和车牌识别单元
1套
9
台式电脑
1套
10
放射性测量系统监控软件(包括接入 海关总署核辐射探测应用物流监测子系统 ,和 矿产品智能查验平台 )
1套
11
安装施工
1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