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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兴仁镇智能装备产业示范园(一期)搬迁工程

  • 2025-01-23

项目名称: 兴仁镇智能装备产业示范园(一期)搬迁工程

招标公司: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房屋搬迁及拆除智能装备产业示范园一期搬迁工程

项目地区:江苏 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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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兴仁镇智能装备产业示范园(一期)搬迁工程

一、招标条件

兴仁镇智能装备产业示范园(一期)搬迁工程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已经落实,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委托,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 房屋搬迁及拆除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 目名称: 兴仁镇智能装备产业示范园(一期)搬迁工程

2、招标范围: 西至通富北路,东至现状南北路,北至通扬运河,南至跃进河 。 以横港社区 19 组中心路为界,路北侧为一标,路南侧为二标。一标约 30 户民居、 1 户非居,拆迁面积约 9500 平方米;二标约 25 户民居,拆迁面积约 7500 平方米。 (最终结算按测绘实测面积计)。

3、招标内容:按工作规程、相应政策和专业技术要求提供房屋搬迁服务及拆除服务,包含标段内地面建筑全部拆除和清障结束(含房屋基础),并做好拆除地块的防扬尘措施。

4、工程范围地点及搬迁、拆除进度:详见房屋搬迁、拆除计划表。

5、投标限价:委托搬迁服务费为 20-22元/㎡, 最终按测绘实测面积(扣除三棚面积) *中标单价结算。(所有残值归中标单位所有。如联合体投标的,残值分配由联合体各方自行协商确认。)

6、质量要求:符合国务院及省、市、区相关要求,详见《委托搬迁(拆除)服务合同》。

7、时间要求 : 3 0 日历天。具体时间部署按招标人工作进度要求推进。

三、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 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 招投标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 ;

3、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以 服务征收机构 为 牵头单位 。

4、投标人应取得 通州区房屋征收机构 备案 证并年检合格的房屋征收服务机构, 202 4 年以来经区房屋征收管理部门 备案 ;

5、拆除施工企业必须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 (由招标人负责核实拟搬迁拆除项目所必须符合的资质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证 ;

6、投标人自 202 3 年 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规模的业绩(提供经区房屋征收管理部门认定的业绩汇总表为准(新成立的公司业绩可以为无));

8、投标人已取得 202 4 年度通州区房屋征收工作上岗证的人员( 6人) ;

9、从事房屋拆除施工的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接受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拆除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 建筑工程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及安全 B证 。

10、其他条件: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4)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四、招标公告期限 :

本招标公告在 “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通州专区 ”发布,公告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 25 年 2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五、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及投标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TPBidder)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完善企业诚信库信息再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注册网址: /TPBidder)。

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2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

3、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网址:/BidOpening)。

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 不收取 投标保证金 。

七、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 特别提醒 :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用户注册网址:/TPBidder。“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的办理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系统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网址:/bszn/008004/20191024/4e69d046-a524-4102-9fc1-5c0f5b0e6dbd.html)。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注册页面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如根据上述操作无法查看项目信息,请在 “信息管理”→“主体类型修改”中勾选投标人和供应商选项后添加保存,点击右上角【关闭】按钮退出重新登录即可) 。

九、 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地 址:通州区兴仁镇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 80号

联系人:周女士、刘先生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质疑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负责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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