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谷里街道向阳保障房一期项目
- 2025-02-09
项目名称: 谷里街道向阳保障房一期项目
项目编号: AJN230014-01FG
招标公司: 南京市江宁区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江苏 南京
谷里街道向阳保障房一期项目
2023-01-1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编号: AJN230014-01FG
1.招标条件
南京市江宁区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谷里街道向阳保障房一期项目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江宁审批投字[2022]163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228547.6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28547.6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 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 (或招标人)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 施工图设计(装配式)
2.2工程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庆兴北路以东、纬一路以南、聚缘路以西、庆兴路以北
2.3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建筑面积398004.54平方米,共分A、B两个区;A区总建筑面积为237926.9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56810.3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1116.6平方米;B区总建筑面积为160077.6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604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4033.71平方米;建筑最高高度33.1米,地上建筑层数11层,地下建筑层数1层。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
2.5设计合同估算价: 860.00 万元(工程计费额按 200000.00 万元)
2.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 谷里街道向阳保障房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过程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含建筑、结构、装配、幕墙、装饰装修、桩基、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消防、智能化、暖通空调、三网)以及室外配套的景观、室外道路、室外照明、综合管线(给排水)、海绵城市、门卫、围墙、绿建等各专业施工图设计。所有内容及与本设计相关的其他专项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效果图设计等全过程设计工作、施工配合服务工作以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工作,同时应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并取得相应批复。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
2.7设计服务期: 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无
3.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3.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njweb/login.html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2-07 09:10:00
4.3平台和工具使用费按照公示标准执行。
5.资格审查办法
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860万元,超过本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 设计构思得分(满分30分)
(1)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 (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2)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 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特点,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进行设计。 (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3)设计标准符合要求,质量目标明确,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设计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 (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4)绿建节能设计:阐述对绿色建筑的理解,以及所采用技术的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进行评分,充分考虑建筑的自然采光、通风和节能保温、隔热、隔音、节水、节材等措施。 (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5)装配式设计:满足本项目装配式预制率装配率相关要求,装配式技术方案全面、可行、经济、内容详尽。 (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结构及设备:结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设备选型合理可行、水电暖专业说明,各主要系统图、平面图等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3 项目解读得分(满分20分)
(1)项目认知: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 (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2) 进度计划: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监控及应对措施等。 (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3)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4)合理化建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 (等级分: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4项目组人员(满分22分):
6.4.1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研究员(或教授级、正高级)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研究员(或教授级、正高级)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同时具有研究员(或教授级、正高级)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4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5给水排水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6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7室内专业人员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中级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8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5业绩(满分16分):
6.5.1企业业绩(满分8分)
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6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设计,每个项目得8分,满分8分。(提供设计合同;面积、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5.2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8分)
2019年1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在32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储除外)设计,每个项目得8分,满分8分。(提供设计合同;面积、时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6奖项(满分2分):
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图集、标准及单专业奖项除外),省级及以上的得1分/个,市级的得0.5分/个,满分2分。(限评2个获奖奖项,以最高的获奖计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根据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名靠前;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设计方案得分高者排名靠前;若设计方案得分仍一致,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排序。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等,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
(4)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
(6)注册证书上有单位名称的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提供。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年1月18日16时56分到 2023年1月30日16时56分 为止
8.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8.6、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2年7月-2022年1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若投标人因改制等问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等情况需提供由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只需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退休证明。投标人须将以上证明资料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 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江宁区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577号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799号9栋2楼
邮编:211100 邮编:211100
联系人:王桂娟 联系人:左扬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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