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枢纽经济发展管理2025年环保技术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 2025-03-18
项目名称: 2025年环保技术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JSZC-320192-SNZX-G2025-0015
招标公司: 南京江北新区枢纽经济发展管理
项目地区:江苏 南京
项目概况
2025年环保技术咨询服务 JSZC-320192-SNZX-G2025-001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04-09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92-SNZX-G2025-0015
项目名称: 2025年环保技术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 120.000000万元(采购包1:66.000000万元;采购包2:5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包1:66万元,采购包2:54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本项目分为两个包:采购包 1服务内容为:主要协助提供南京北站枢纽经济区、铁路沿线外部、铁路道口及其他重点领域、重大工程的环境管理制度核查,在建项目环境监控,大气、水体、土壤、固废、垃圾等环境相关要素现状情况调查及专业技术分析和指导,环境事故应急处置等;采购包 2 服务内容为:主要协助提供玉带片区、港口、码头、地铁三线及其附属配套工程建设工地、其他重点领域、重大工程的除尘抑尘、雨污水收集、污水处理、固废、能耗等影响环境的相关要素现状情况专业技术分析和指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 供应商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中找到对应项目并进行操作。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4-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可参与一个或多个采购包投标,但不可兼中兼得。本项目按采购包1、采购包2的顺序进行评审,采购包1的第一成交候选人只参与采购包2的评审不参与排序,不再作为采购2的成交候选人。
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4 . 响应文件制作: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 “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
5 .公告媒体
( 1) 本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 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
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7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供。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8、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南京江北新区枢纽经济发展管理办公室(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龙盘路9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工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