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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人民医院过敏原检测仪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03-28

项目名称: 宿豫区人民医院过敏原检测仪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JSTY[2025]34号

招标公司: 宿豫区人民医院

采购标的物: 过敏原检测仪设备

项目地区:江苏 宿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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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人民医院过敏原检测仪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8 16:49:56 点击量:

项目概况

宿豫区人民医院过敏原检测仪设备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4月10日 14: 3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JSTY[2025]34号

(二)项目名称:宿豫区人民医院过敏原检测仪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 15万

(五)最高限价: 15万

(六)采购需求: 宿豫区人民医院拟采购过敏原检测仪一台 , 详见采购需求 。

(七)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 15日历天内全部设备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成。

(八)本项目 不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 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需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2.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供应商为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上述证书须合法有效。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五)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磋商文件提供时间: 2025年3月 28 日 09:00 至 2025年4月 8 日 17:30 。

(二)报名地点:宿迁市 迅驰路 23号(天园大厦)四楼全咨中心。

(三)报名时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 510706165@qq.com邮箱,需备注报名的项目名称和联系方式。报名费用:300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支付宝账户:查看完整信息,支付时请备注单位名称。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2025年4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宿豫区人民医院门诊楼 5楼会议室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豫区人民医院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信用信息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宿豫区人民医院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南京东路 69号

联系方式: 于涛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宿迁市宿城区 迅驰路 23号(天园大厦)四楼全咨中心

联系方式: 陈亚琳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亚琳 (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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