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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食堂费用(食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2025-03-28

项目名称: 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食堂费用(食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SZC-320300-XHGC-G2025-0001

招标公司: 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

采购标的物: 食材食堂费用

项目地区:江苏 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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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食堂费用(食材采购) JSZC-320300-XHGC-G2025-000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04-23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00-XHGC-G2025-0001

项目名称: 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食堂费用(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 129.2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无

采购需求:

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食堂费用(食材采购),配送地址为贾汪区山水大道9号, 因勤务需要 贾汪分局机关食堂 的粮油、禽蛋、调味品、佐料、 食用原材料 及冷冻食品等 ,具体包含畜禽肉类、水产品类、冷冻食品类、熟食卤菜类、蔬菜类、蛋类、水果点心饮料类、种子类食材、豆制品类、粮油类、干调类等食材的采购及配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供货期限12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十二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至少提供具备投标人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仅预包装食品经营的供应商,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中小企业声明函》视为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7.投标人信用信息(要求见本章条款项号“(六)”中“四、”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预包装食品经营的供应商,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4-2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3日09:30)前。

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周惠,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项王路5号三楼。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b995718c-866c-4da1-926a-fa01a77fd637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

单位地址:贾汪区山水大道9号

联系人:汪坤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信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文治巷5号三楼

联系人:周惠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惠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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