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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人民法院办公固话语音专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单源采购公示

  • 2025-03-28

项目名称: 海安市人民法院办公固话语音专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单源采购公示

招标公司: 海安市人民法院

中标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办公固话语音专线租赁服务

项目地区:江苏 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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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人民法院办公固话语音专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单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海安市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 海安市人民法院办公固话语音专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海安市人民法院办公固话语音专线租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7.2 万元,最高限价: 7.2 万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海安法院现有办公电话约 263 部,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承接固话语音专线的租赁服务,费用为包干费用,即 6000 元 / 月 ( 7.2 万元 / 年 ) ,本服务合同即将到期。根据省高院苏高法电〔 2015 〕 224 号 《 关于建设江苏法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的通知 》 及南通中院通中法行装〔 2017 〕 10 号《关于全市法院手机、固话接入省法院集团网的通知》等要求,我院现固话全部接入省院平台,并为每部办公固话统一部署移动短号,纳入全省统一管理,实现全省法院干警之间的互联互通,便于工作联系。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其理由如下 : 一、从节约财政方面 : 本院办公固话已纳入全省统一管控平台,继续选择移动公司提供租赁服务,能够避免重复建设,从而节约财政资金。二、从业务高效运行方面 : 若重新选择其他租赁服务商,将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重复的部署,并须与省院进行平台对接,以及重新部署固话短号,涉及工作量较大,且不利于业务的平稳高效运行。三、结合南通中院及南通各基层法院的使用情况,均采用的移动固话。

综上所述 : 海安市人民法院办公固话语音专线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建议选择由属地移动通信公司提供相应升级服务,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本项目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实施具备唯一性,采取单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园林路 88 号

三、公示期限

202 5 年 3 月 31 日 至 202 5 年 4 月 7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安市人民法院

地 址: 海安市宁海南路 90 号

联系方式: 朱鹏飞 查看完整信息

六、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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