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双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丁伙镇双华村清淤整治工程交易公告

  • 2025-04-18

项目名称: 丁伙镇双华村清淤整治工程交易公告

招标公司: 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双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标的物: 清淤整治工程

项目地区:江苏 扬州

免费查看原文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双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就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双华村清淤整治工程进行公开交易,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双华村清淤整治工程

2 、主要 实施内容:( 1)徐庄外围河长324米,平均宽度5.8米,平均淤积深度1.15米;徐庄内河长65米,平均宽度9.5米,平均淤积深度1.5米。淤泥堆放指定地点,排泥池围堰一道约35米。(2) 巷口路东河塘长 76.5米,平均宽度22米, 平均淤积深度 1.15米,淤泥堆放指定地点,与徐庄外围河、内河共用同一排泥池。(3) 蒋楼北河长 225米, 平均宽度 12米,平均淤积深度1米。淤泥堆放指定地点,排泥池围堰一道约15米。 ( 4)蒋楼南河长39.5米,平均宽度13.8米, 平均淤积深度 1.15米。淤泥堆放指定地点,排泥池围堰一道约15米。 中标方负责清除河道内杂草、杂树、垃圾及两岸芦苇杂树等,对清淤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废弃物妥善运离现场,不得随意倾倒,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清淤过程中产生的赔青费均由中标方承担,若清淤过程中导致堤岸坍塌、护坡损坏或周边设施受损,中标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具体工程量 详见工程量清单。

3 、项目实施地点: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双华村内。

4 、本项目预算价 181281.27 元,投标上限价: 181281.27 元。

5 、工期: 30 天。

6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7 、付款方式:中标价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完成后付至工程结算审定价的 97% ,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中标人收款前必须提供正式发票。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 ( 含 ) 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投标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6 、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缴纳了养老保险;

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同时提供原件核查,具体如下: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 、企业营业执照

四、现场报名资料审查

1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原件缺项都将导致资料审查不能通过。

2 、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料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000 元。投标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 4 月 24 日 16:00 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竞价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不计利息。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还未到账的单位不得参加现场开标。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5 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 5 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不计息)。

缴纳方式:企业需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在线交易”平台以企业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此账户。

七、公告及报名时间、地点

1 、本项目公告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8 日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

2 、报名单位需先行在农村产权交易网上进行企业注册(注册网址 /nccqjy/member/login.do ) 。投标人单位授权委托人按公告要求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00-11 : 00 ,下午 14:00-16:00 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资料审查。现场报名资料审查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 82 号)。

3 、资料费: 300 元 / 份,以现金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5 年 5 月 6 日上午 9 时 30 分

2 、投标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 82 号)。投标者携带身份证参加竞标,迟到到场的将取消竞标资格不退投标保证金。投标者未参加竞标的视为竞标过程违约,不再退还投标保证金。

九、其他

1 、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一周内与招标单位签定承包合同,第一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沒收保证金!然后与第二中标人商谈,以第一中标人中标价继续履行合同。否则重新发布公告组织招投标。

2 、投标人自行查勘现场,查勘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到现场实地查勘,应充分了解实施场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获得批准。

3 、标段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双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4 、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 / ) 发布。

5 、工程施工中产生的矛盾由发包人协助配合施工单位进行协调。

报名联系人:蔡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扬州市江都区丁伙镇双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5 年 4 月 18 日

免费查看最新招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