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循环水设施渔业项目申报主体遴选的通知
- 2025-06-10
项目名称: 关于开展2025年循环水设施渔业项目申报主体遴选的通知
招标公司: 仪征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循环水设施渔业项目
项目地区:江苏 扬州
各镇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枣林湾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铜山工作部:
为加快推进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工业化养殖等设施渔业建设,提升水产养殖设施化水平,推动渔业生产调结构转方式,促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现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循环水设施渔业项目参与主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大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申报项目单位应获得水域滩涂养殖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可证明其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其他权证及承包合同),申报的项目应完成设施农业用地审批等前期工作(涉及苗种生产的应获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二、支持方向
(一)开展工厂化循环水养殖设施建设,循环水养殖水体不少于5000立方米,重点支持配备投饵、增氧、尾水处理、水质监测等循环水养殖设施设备。
(二)开展池塘工业化养殖设施建设,养殖槽或养殖桶养殖水体不少于5000立方米,养殖面积占比不高于池塘净面积的5%,重点支持配套增氧、投饵、集污净化、水质监测等设施设备。
三、补助标准
每个项目省级财政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主要补助设施设备购置,不支持土建工程、厂房建设。循环水设施渔业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安排补助资金,项目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四、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乡镇(园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单位做好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材料主要有: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证书;
4.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有关材料(如水域滩涂养殖权属证明、设施农业用地审批等相关文件)。
(二)开展初审。申报主体填写循环水设施渔业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循环水设施渔业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参照附件2),并提交项目建设单位法人证书及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有关材料,由所在镇(园区)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办公室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主体的相关项目材料(各镇(园区)限报1个项目)于2025年6月11日前报送仪征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水产科,并由仪征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水产科组织专家进行评分,按分值高低排序确定实施主体名单。
(三)项目公示。仪征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开展评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材料至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周庆杰,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
1.循环水设施渔业项目申报书 附件1.docx
2.循环水设施渔业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附件2.docx
仪征市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6月9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