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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人民法院询价函--泰法询函[2023]第13号

  • 2025-06-13

项目名称: 询价函--泰法询函[2023]第13号

项目编号: 泰法询函[2023]第13号

招标公司: 泰兴市人民法院

采购标的物: 新建轻钢龙骨隔墙直播间装饰工程地面强化地板

项目地区:江苏 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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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人民法院“青行”直播间装饰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兴市人民法院“青行”直播间装饰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泰兴市人民法院 ,现委托 江苏 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最高限价: 172539.78 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2)招标工期: 25 日历天。

(3)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70%,余款除留3%的质保金外在结算审核完成后付清。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主要包括直播间原地板、吊顶、墙顶面涂料拆除,新建轻钢龙骨隔墙,墙面顶面吸音板,地面强化地板等装饰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清单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须有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或上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 20 23 年 11 月 15 日-20 23 年 11 月 17 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

4.2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报名资料到泰兴市科政路39号润泰大厦16楼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社保证明。

4.3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4.4 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核对无误后,发放招标文件。

5. 日程安排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15日起,2023年 11月17日止;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20日9:00时;

开标地点 :泰兴市科政路39号润泰大厦17楼会议室。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兴市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 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国庆东路 161 号 地 址: 泰兴市科政路39号润泰大厦17楼会议室

邮 编: 225400 邮 编: 225400

联系人: 张涵 联 系 人: 杨云、成洁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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