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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新材料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项目二期工程南京大学新材料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2025-06-26

项目名称: 南京大学新材料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项目二期工程南京大学新材料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室外附属工程箱式变压器工程监理

项目地区:江苏 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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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新材料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项目

二期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大学新材料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项目二期工程 已由 仪征市数据局 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南京大学新材料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项目二期工程,仪数备【2025】37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润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其他国有 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南京大学新材料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扬州化学工业园区

2.2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 28007.38平方米。 运维管理中心建筑面积为6775.90?,框架结构5层;研发实训中心建筑面积为6351.44?,框架结构5层;平台九建筑面积为5696.87?,框架结构5层;控制中心建筑面积为1436.98?,框架结构2层;平台十建筑面积为6749.27?,框架结构5层;丙类仓库建筑面积为996.92?,钢结构1层,最大跨度10米;外管廊(二期)、事故应急池、风雨连廊、堆场九~十三、箱式变压器、室外附属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 南京大学新材料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项目二期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134万元(工程造价暂按14143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 个标段

2.7 其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丙 级及以上资质 ;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项目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人数: 2 人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力学、工程力学、建筑设计、建筑学、城镇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管理等;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为给水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3 人 ;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 在手 符合扬建工( 2014)8号、扬建工(2011)36 号文规定要求,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3 .10 其它要求:

3.10 .1 本工程设置下列资格审查条件作为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投标人自 202 2 年 6 月 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 7000 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的业绩为准。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或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10. 2 投标人 202 5 年 0 4 月至 202 5 年 0 6 月 任意一个月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 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10. 3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10. 4 投标人没有被 “信用中国”( )和 “信用江苏”(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 ”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 )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 )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 “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 5 年 0 6 月 26 日至 202 5 年 0 7 月 03 日 。

5.2 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 。

5.3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07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 (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上 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扬州新材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润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仪征市万年南路 地 址: 仪征市工农北路 162号

邮 编: 211400 邮 编: 211400

联 系 人: 朱舜 联 系 人: 杜工、李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 话: 0514- 83436012 、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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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5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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