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电动葫芦,手拉葫芦,千斤顶维保项目询价函
- 2025-06-26
项目名称: 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电动葫芦,手拉葫芦,千斤顶维保项目询价函
招标公司: 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江苏 南通
本询价项目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电动葫芦、手拉葫芦、千斤顶维保项目已经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询价人为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询价。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报价人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3、参加本项目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投资、控股以及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期(或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年。
三、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50000元。
四、1、投标保证金:2000元。若未中标,投标保证金全额退还,中标服务商的保证金转换成履约保证金。
2、服务商以银行汇款的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行:江苏南通工行人民路支行
账号:查看完整信息51960
4、成交服务商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方式:原方式退还。
6、退还履约保证金条件:成交服务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成交服务商提交的申请,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7、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情形:由于成交服务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服务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五、项目需求
转运站有25台电动葫芦、12只手拉葫芦;装船机有1台电动葫芦;维修车间有14只千斤顶、15只手拉葫芦进行维保,其中转运站25台电动葫芦还需要进行防腐涂装。维保范围包括:日常维保、修理及必要增加维修项目(如更换钢丝绳等,除防腐涂装工作包工包料,其他维保项目包工不包料)。
六、评审办法:本合同将授予在实质上满足询价函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人,若报价相同将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七、付款方式:项目完成甲方验收后收到服务单位开具的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八、报价文件组成: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
九、报价文件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报价文件需密封封装,在封套上应标明报价人的全称、地址、电话和传真,以及“在2025年 6月 5 日11:00时前不得启封”字样。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地址及联系人
1、截止时间:2025年6 月5 日 11时00分;
2、快递或专人递交地点: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
3、地址: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东沙大道恒力南通产业园 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
5、联系人:周工 钱工
十一、信息发布:
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相关的询价通知书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等信息均通过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
采购人在南通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供应商有义务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附件:
电动葫芦、手拉葫芦、千斤顶维保项目询价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