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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诉讼中心及技术用房改建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代理服务询价公告

  • 2025-06-27

项目名称: 法院诉讼中心及技术用房改建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代理服务询价公告

采购标的物: 咨询招标代理服务

项目地区:江苏 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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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法院诉讼中心及技术用房改建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代理服务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法院诉讼中心及技术用房改建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代理服务。

二、项目限价及范围

1 、合同估算价:约 0.15 万元

2 、项目限价:国家收费标准的 64%

3 、项目范围:法院诉讼中心及技术用房改建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投标函原件(附件 1 )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四)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五)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五、评标方式

最低评标价法

六、报名事项:

1 、报名地点: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北路 545 号)

2 、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报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

3 、报名时间: 2023 年 6 月 12 日上午 9 点 -12 点,下午 2 点 -5 点。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两份。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前提交至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二楼会议室(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北路 545 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我院将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二楼会议室开启报价文件,邀请所有报价供应商参加开标,法人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前往现场投标,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放弃投标。

本次参与询价需达三个及以上供应商,如不满足条件,本次询价公告无效。我院将重新发布询价公告。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2023 年 6 月 9 日

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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