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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嘴中心小学听涛楼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2025-06-27

项目名称: 猴嘴中心小学听涛楼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连云港市猴嘴中心小学

采购标的物: 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项目地区:江苏 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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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猴嘴中心小学听涛楼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猴嘴中心小学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猴嘴中心小学听涛楼除险加固工程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猴嘴中心小学听涛楼除险加固工程;

标段名称:猴嘴中心小学听涛楼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猴嘴中心小学内;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区域建筑面积约645平方米。

2.4最高限价: 人民币328,001.22 元 ,高于此控制价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5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内完成;(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2.6招标范围:猴嘴中心小学听涛楼除险加固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质量标准: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1年5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8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额2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不含工业厂房)

注:(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复印件放置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复印件放置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3.7、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 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 2024 年 12 月至 2025 年 5 月 ,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 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3.9、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10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12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无在其它项目变更(需经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未超过6个月的情形)且中标后项目经理在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3)工程执行连建发【2023】337 号;

(4)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6)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7月01日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A座8楼)进行现场报名。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 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07月07日09 时00分 。

提交到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智大厦(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868号二楼开标三室)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资料 :

1、营业执照;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有效的劳动合同;

6、项目负责人本单位连续缴纳近6个月 (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 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9、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为准)。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应以原件复印件放置投标文件中。

七、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7.2 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

(1)投标企业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

7.3 投标报价评审: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

7.3.1 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在80家(含)以下时,对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

1)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2)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 ~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90%。

(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每高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3.2 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80家时,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80 家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 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 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 A(报价平均值A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开标时从以下 2 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评标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对排名第一(得分相同,以评标价低者优先)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评审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再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其中最高投标限价为B,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 ~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K2取值为:90%。

说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八.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猴嘴中心小学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猴嘴街道通园路14号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代理机构:中瀛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55号泰达大厦A座8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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