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零星及应急工程(工程项目名称)九曲河(规划路-飞凤路)河道拓浚工程施工(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 2025-06-27
项目名称: 2024年零星及应急工程(工程项目名称)九曲河(规划路-飞凤路)河道拓浚工程施工(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地区:江苏 无锡
2024年零星及应急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 九曲河(规划路 -飞凤路)河道拓浚工程施工 (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零星及应急工程 已由 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 2024年零星及应急工程立项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 [ 2024 ] 9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 项目 出资比例为 财政 资金: 100% , 项目法人为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招标人为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4年零星及应急工程——九曲河(规划路-飞凤路)河道拓浚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 。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工程起点为经十三路(规划道路尚未实施),终点为飞凤路。工程扩挖河道长度约 267.47 米,新建河道护岸约 535.2 米。工程开挖土方 18365.26 立方米 ( 其中淤泥质土 2050.45 立方米 ) ,回填土方 4539.34 立方米;水工挡土墙级别为 3 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 4 级。项目总投资金额约: 600 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合同对应投资金额 约 : 340 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中标价的 千 分之五来计算。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中标价的 3 %。
2.5质量要求: 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若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承包人整改至合格,并向业主按中标价的 3 %支付违约金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资质证书: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 及 以上资质的 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2)业绩要求: /。
( 3)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 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审计报告反映各年度均无亏损。如投标人为 2023 年或 2024 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投标当月前三个月连续财务报表,且财务报表反映各月度均无亏损。
(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5)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 6)其他人员要求: 提供投标人项目部所有成员 (至少需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附项目部成员名单) 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 2025年3月-2025年5月 三个月的缴费单 ) 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5年3月-2025年5月 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 负责人 年龄不应超过 65 周岁,已退休但未满 65 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其他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项目 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备注:投标人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一) 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 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 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 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提供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负责人 A证、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员C证),且在有效期内。
( 8)信用等级要求: /。
( 9)施工设备要求: /。
( 10)其他要求: 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 )被查询到严重失信或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5年 7 月 2 日 24时00分 为 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CA服务窗口(地址)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ManagementGuide30.html,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jsztk/#/login?redirect=%2F)(网址)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 “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TPFrame/pages_wx/customframe4bid/loginall.html)(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 。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 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 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
4.2.2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7 月 22 日 9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 及递交方式
□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线下文件)递交地点为 / 。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 / (具体时间)在 /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 ( 具体时间)在 / (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的,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评标阶段对投标人踏勘现场和参加投标预备会的评审 见第 7条。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 两阶段评标综合积分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 3352124.78 元 。
7.4分值构成
详见招标文件。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内容
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 /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注:请投标单位参照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提前配置好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本项目监督部门: 无锡市新吴区水利局,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 无锡市新吴区清晏路 29号
邮 编: 214000
联 系 人: 王彬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信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太湖大道 2288号华仁国际大厦5楼
邮 编: 214 0 00
联 系 人: 袁丽萍、邵佳
电子邮件: wxztzb@163.com
11.备注
2025 年 6 月 27 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诚信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