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社区医院项目(新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2025-06-27
项目名称: 高新区社区医院项目(新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SYQ-GK-20250612001-001
招标公司: 连云港香海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全自动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医疗设备
项目地区:江苏 连云港
高新区社区医院项目(新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SYQ-GK-20250612001-001
2.项目名称: 高新区社区医院项目(新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
3.预算金额: 人民币 122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4 .采购需求:高新区社区医院(新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拟 采购一批 医疗设备 ,包括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全自动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腹直肌治疗仪 等。 具体 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
对本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 .合同履行期限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 4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 安装 、 调试 。如因现场不具备进场安装条件的,采购人将书面或邮件通知 中标人 调整履行期限的起算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 ) 通用 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 5 年新成立的可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财务报表) ;
( 3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近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近期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社保相关材料是指:近期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需满足以下两项中任意一项 :
1、投标人 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2、投标人 为所投产品经销商,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三)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先从 “海州区阳光采购平台”(/)线上报名 后再 至 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东路 139号A幢三单元4层 )线下报名, 最终报名情况以线下报名为准。报名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以采购代理公司线下发布的为准。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
( 1)授权委托书原件及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如有授权必须提供, 附联系方式、邮箱 ,请仔细填写,并自行承担因邮箱与联系电话等随意变更造成的风险与责任 ) ;
(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3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或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注: ①以上报名资料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报名成功后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②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被拒绝。本项目主要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售价: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时间: 2025 年 07 月 18 日 15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连云港 市 海州区科创城 2号楼1315室。
五、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 . 本招标文件中标注 ★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 招标文件 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 招标文件 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 投标人 关注 海州区阳光采购平台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若因 投标人 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 投标人 自行承担。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连云港香海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香海湖路 22号昊海大厦1501-1510室
联系人: 陈工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东路 139号A幢三单元4层
联系人:贾工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