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宿迁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保障用房修缮项目
- 2025-06-27
项目名称: 宿迁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保障用房修缮项目
项目编号: E32查看完整信息7
招标公司: 宿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保障用房修缮项目设计
项目地区:江苏 宿迁
[0]宿迁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保障用房修缮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查看完整信息7 项目名称 宿迁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保障用房修缮项目
标段编号 E32查看完整信息7001001 标段名称 宿迁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保障用房修缮项目设计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6月2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7月7日
工程类型 设计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编号: E32查看完整信息7001001
本招标项目 宿迁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保障用房修缮项目设计 已由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宿发改投资发 [2025]5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宿迁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宿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 “不见面”招标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湖滨新区桃李路 18号
1.2 工程招标内容及规模:
对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保障用房 (东侧1、2、3号,建筑面积共计11816.8平方米)进行修缮,主要包含室内、屋面、外墙维修,消防功能完善,功能布局调整,水电等设施改造。
1.3 设计周期: 75日历天 。 合同签订生效后 15日内提供修改完善的方案设计成果,方案设计成果文件确认后2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设备及主要材料表、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批后40日内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4 质量要求:
合格。满足国家、省、市、行业标准和相应的规范、规程、规定,符合相应阶段规定的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批后付合同价款的 20%;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且协助完成设计相关报建(报批)手续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无息)。
1.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警察培训学校保障用房( 1号楼、2号楼、3号楼),其中1号楼为综合服务楼,2号楼、3号楼为学员宿舍楼。设计范围包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对应阶段的报批报建报审工作、工程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期间等各阶段全过程技术服务工作和程序性工作。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修缮内容对以下专业进行设计:功能布局优化、室内修缮(包括: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标识、厨洗、天燃气等)、墙面修缮、屋面修缮、相应的消防设计等以及投入使用前所需的所有修缮内容设计。(其他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1.7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警察培训学校保障用房修缮项目的设计,包括设计任务书的所有内容。
1.8本项目预算价为 115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为 115万元 , 高于 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3.1投标报价(10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3、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评委评审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2人员配备( 16 分)。
3.3投标人业绩、奖项、资信(6分)3.3.1投标人业绩(4分)3.3.2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
3.4技术部分(68分)3.4.1总体设计思路(8分)3.4.2总体布局(16分)3.4.3方案设计(30分)3.4.4设备方案(4分)3.4.5质量的组织措施(2分)3.4.6工程投资控制措施(2分)3.4.7工作时间与进度计划内容(2分)3.4.8驻场服务(4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4.1.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4.2.1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2.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4.2.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2.2.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2.2.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其他要求: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5.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6月30日09:00 至 2025年07月07日18:00 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bszn/005008/20191029/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22日 09:30 ;
6.2 开标地点: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和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宿迁市数据局(宿迁市洪泽湖路 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 ,咨询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7.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发布 。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宿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宿迁高宝湖路 1号
地 址:
宿迁市青海湖路君临国际 A座12楼
联 系 人:
徐亚
联 系 人:
李范范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223800
邮 编:
223800
E-mail:
3160656731@qq.com
E-mail:
245014502@qq.com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招标编号: E32查看完整信息7001001
本招标项目 宿迁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保障用房修缮项目设计 已由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宿发改投资发 [2025]5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宿迁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宿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 “不见面”招标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湖滨新区桃李路 18号
1.2 工程招标内容及规模:
对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保障用房 (东侧1、2、3号,建筑面积共计11816.8平方米)进行修缮,主要包含室内、屋面、外墙维修,消防功能完善,功能布局调整,水电等设施改造。
1.3 设计周期: 75日历天 。 合同签订生效后 15日内提供修改完善的方案设计成果,方案设计成果文件确认后2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设备及主要材料表、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批后40日内提交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1.4 质量要求:
合格。满足国家、省、市、行业标准和相应的规范、规程、规定,符合相应阶段规定的深度要求,并通过相关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批后付合同价款的 20%;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且协助完成设计相关报建(报批)手续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无息)。
1.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警察培训学校保障用房( 1号楼、2号楼、3号楼),其中1号楼为综合服务楼,2号楼、3号楼为学员宿舍楼。设计范围包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对应阶段的报批报建报审工作、工程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期间等各阶段全过程技术服务工作和程序性工作。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修缮内容对以下专业进行设计:功能布局优化、室内修缮(包括: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标识、厨洗、天燃气等)、墙面修缮、屋面修缮、相应的消防设计等以及投入使用前所需的所有修缮内容设计。(其他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1.7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警察培训学校保障用房修缮项目的设计,包括设计任务书的所有内容。
1.8本项目预算价为 115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为 115万元 , 高于 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3.1投标报价(10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3、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评委评审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2人员配备( 16 分)。
3.3投标人业绩、奖项、资信(6分)3.3.1投标人业绩(4分)3.3.2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
3.4技术部分(68分)3.4.1总体设计思路(8分)3.4.2总体布局(16分)3.4.3方案设计(30分)3.4.4设备方案(4分)3.4.5质量的组织措施(2分)3.4.6工程投资控制措施(2分)3.4.7工作时间与进度计划内容(2分)3.4.8驻场服务(4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
4.1.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4.2.1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2.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4.2.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2.2.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2.2.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其他要求: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5.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6月30日09:00 至 2025年07月07日18:00 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bszn/005008/20191029/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07月22日 09:30 ;
6.2 开标地点: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和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宿迁市数据局(宿迁市洪泽湖路 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 ,咨询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7.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发布 。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宿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宿迁高宝湖路 1号
地 址:
宿迁市青海湖路君临国际 A座12楼
联 系 人:
徐亚
联 系 人:
李范范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223800
邮 编:
223800
E-mail:
3160656731@qq.com
E-mail:
245014502@qq.com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