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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产数-灌云县经济开发区连易办自助服务终端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 2025-07-04

项目名称: 关于产数-灌云县经济开发区连易办自助服务终端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自助服务终端及运维服务

项目地区:江苏 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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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产数 -灌云县经济开发区连易办自助服务终端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询 比 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关于产数 -灌云县经济开发区连易办自助服务终端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 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无 委托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 询比 ,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 询比响应 。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关于产数 -灌云县经济开发区连易办自助服务终端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需要总体策划设计开发、系统集成、售后服务及保障 。

1.2 项目预算: 49500 元人民币(含 6 % 和 13% 增值税)。

1.3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不划分包。

1.4 工期 (供货期/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且符合进场条件后 35日内。

1.5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个。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含税最高限价为【 49500 】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 响应 将被否决】

1.8付款条件 : 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100%】。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1.1 基本要求: 响应 供应商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 采购 人和 采购 代理机构。 响应 供应商 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 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扫描 件。如为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 响应 的,还须同时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函。

1.1.2 控股及管理关系: 响应 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响应 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 响应 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 采购 项目 响应 。 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1.3 联合体 响应 : 本次 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 响应 。 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1.4 增值税发票: 响应 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1.1. 5 信用记录: 响应 供应商 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响应 供应商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记录中。 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页面截图。

1.2 供应商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 自 2022年10月1日起 )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在最近五年内( 自 2020年10月1日起 )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 自 2020年10月1日起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本项规定, 提供承诺书并加 盖公章。

1.5 其他: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符合本项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 询比文件获取

2.1 获取时间: 20 25 年 7 月 7 日 09时00分至20 25 年 7 月 9 日 17时00分 。

2.2 获取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民安中路 2号电信局111室 。

2.3 获取方式: 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委托经办人供应商名称、授权委托书发送至邮箱 。

3. 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文件 递交方式: 送达 或寄达 。

3.2 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即响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时间 20 25 年 7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在; 地点 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民安中路 2号电信局111室 。

3.3 唱价时间和地点:时间 20 25 年 7 月 16 日 9 时 30 分 。 地点 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民安中路 2号电信局111室 。

3.4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3.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3.4.3 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 供应商注册

4.1 供应商须在购买 询比 文件后 7 日内,通过 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 CTSC )( /ctsc-portal/ctscPortal ) 完成供应商注册 。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询比 公告 仅在 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 CTSC )( /ctsc-portal/ctscPortal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连 灌云 分公司 :

地 址: 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民安中路 2号电信局111室

邮 编: 2 22000

联 系 人: 高 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查看完整信息@189.cn

采 购 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盖章)】

20 25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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