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污泥干化车间离心机维保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2025-07-04
项目名称: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污泥干化车间离心机维保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公司: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离心机维保项目
项目地区:江苏 南通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污泥干化车间离心机维保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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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污泥干化车间离心机维保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污泥干化车间离心机维保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污泥干化车间离心机维保项目。
二、招标范围:对污泥干化车间内三台安德里茨离心机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及备件更换,确保设备高效稳定运行,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项目预算: 29.8 万元 。
四、投标人资格:
1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行为;
2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这 2 项材料的原件;
3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件复印件;
4 、 现场勘探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5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②被全国或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为被执行人的;在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全部交易分类 - 其他交易”栏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报名投标项目、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七、投标保证金
1 、本项目各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仟元整( ¥5000.00 元) ;
账户名称: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青年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 506658202762
注: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本票、数字人民币、现金等形式 。各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各类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现金除外),否则不予接受。
注:①若采用转账、电汇、网银、数字人民币的,缴纳成功后,请将转账记录及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凭证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详见招标文件)!
②若采用本票的:请将本票及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凭证带至开标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若为现金的,则请将现金密封后带至开标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特别提醒: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汇入投标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刻作为有效保证金时限的依据,各投标人应当充分预判因各种因素导致保证金到账的滞后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 、不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接收人:招标代理机构;
2 、接收 / 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7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 ;
3 、接收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 A 座 7 楼 702-5 会议室 。
九、开标
1 、开标时间: 2025 年 7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整 ;
2 、开标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 A 座 7 楼 702-5 会议室 。
十、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时间: 开标结束后当即开始 ;
2 、资格审查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 A 座 7 楼 702-4 会议室 ;
3 、招标人依法委托评标小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本项目的价格标评审。
十一、评标
1 、评标时间: 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即开始 ;
2 、评标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 A 座 7 楼 702-4 会议室 ;
3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二、履约保证金:
1 、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 10% 。
2 、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招标代理通知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汇入招标人账户,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和已经汇至招标人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并在招标代理通知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超期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 、中标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本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招标人凭中标人提交的申请,一次性退还本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 、由于中标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招标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三、投标联系方式:
1 、招标人
单位: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河路 28 号
联系人:汤工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 A 座 7 楼 704-2
联系人:陶兰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2025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