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泰兴市建筑垃圾等城市固废综合处置和资源利用中心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 2025-07-17
项目名称: 【泰兴市】泰兴市建筑垃圾等城市固废综合处置和资源利用中心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32查看完整信息1
招标公司: 江苏鑫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生活污水处理设备
项目地区:江苏 泰州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泰兴市建筑垃圾等城市固废综合处置和资源利用中心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泰兴市建筑垃圾等城市固废综合处置和资源利用中心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泰兴市龙河路南侧、枕淮路东侧众安港商业广场3号楼7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8月7日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32查看完整信息1
2. 项目名称:泰兴市建筑垃圾等城市固废综合处置和资源利用中心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1076966.67元
5. 最高限价:969270.00元
6. 采购 需求: 建设两套日处理50吨的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将生产用水、生活废水及渗滤液经管网收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经处理后稳定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后进行回用 (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7.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等相关服务,具体根据招标人要求执行。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 2025 年 7 月 18 日至 2025 年 7 月 24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每日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 泰兴市龙河路南侧、枕淮路东侧众安港商业广场3号楼7层。
3. 报名方式: 本次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投标单位需在报名期间内,将下列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1026646562@qq.com。 投标人发送邮件时须预留手机号码 。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 报名费用请付至支付宝账户查看完整信息,支付时须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付费记录截图与报名资料一起递交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时间: 2025年8月7日9点00分 止(北京时间);
2. 地点: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发布媒介: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目录外项目-其他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 江苏鑫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兴市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兴市龙河路南侧、枕淮路东侧众安港商业广场3号楼7层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江苏鑫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幸主任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联系人: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吴女士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供应商):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电话:
受委托人邮箱: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 (采购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人。
委托权限:领取采购文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洽各项磋商事宜。受委托人联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响应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须附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 (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受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