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中学】建湖县中小学校2025—2026学年度食堂食材集中采购单位征集项目招标公告
- 2025-08-08
项目名称: 【建湖中学】建湖县中小学校2025—2026学年度食堂食材集中采购单位征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建湖县教育局
项目地区:江苏 盐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建湖县 2025—2026学年度中小学食堂食材集中采购单位征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自愿参加并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 购 人 : 建湖县教育局
2.项目名称: 建湖县 2025—2026学年度中小学食堂食材集中采购单位征集项目
3.项目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4.标段划分 : 四 个(一标段:综合食材类;二标段:大米;三标段:食用油;四标段:牛奶),本项目可兼投兼中,本项目的评标、定标顺序按照标段号的自然顺序(即一标段 →二标段→ 三 标段 → 四 标段)
5.资金来源: 非财政资金、非国有资金
6.最高限价: 本项目二标段最高折率 98%、三标段最高单价13.5元/L、四标段最高折率96%,高于该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标书。(一标段本次招入围无须报价)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标书。
7.采购内容: 对全县中小学(含幼儿园)食堂主辅食主要原材料食材集中采购,主要包括猪肉及相关制品、牛肉及相关制品(含羊肉及相关制品)、家禽类及相关制品、蔬菜类(含蛋及蛋制品类、豆制品类、水产品等)、冷冻品类(冷冻鸡副、冷冻鸭副、冷冻水产、冷冻面点等)、南北干货调味料类;大米、食用油、牛奶等,根据学校采购需要提供采购配送服务 。
8.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8月31日至2026年8月30日 , 完成供货并通过验收。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或者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一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经税务部门认可的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不少于一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可以不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可不提供,但对食品安全法规定需要备案的,须提供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
( 3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及采购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 2025年 7 月 15 日至 2025年 8 月 3 日 1 7 :00前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报名方式: 1.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派代表携带规定的报名资料于2025年07月15日至2025年07月30日17时前到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建湖县住建局1305室)确认参与报名或将报名材料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12006669@qq.com并电话确认报名,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3、报名所需资料如下: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将授权委托书(须注明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单位地址及 QQ邮箱号)、代理人( 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 。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5年 8 月 4 日上午 9时 ,建湖县教师发展中心(近湖镇安康路 58号)录播教室。 开标时,必须携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和 委托书原件参会, 标书(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装订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并在档案袋上注明单位名称。 逾期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五、评标方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六、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前往,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注意安全,自己承担安全责任。
七、质疑和投诉:
1.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质疑供应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质疑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
4.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5.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不当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异议;认为开标活动违法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对采购单位答复不满意采购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予答复的,投标人可向建湖县教育局、建湖县财政局投诉。
6.质疑或投诉程序:
投标人认为本次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对采购单位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到建湖县教育局、建湖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按规定投诉或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影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
7.恶意投诉情形,监管机构将对投诉人按有关规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上网公示,投标人今后参与政府项目将受到影响。
八、其他事宜:
1.相关联系方式
( 1 ) 采购人信息:建湖县教育局袁先生 查看完整信息
( 2)代理机构信息 : 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 先生 、 刘先生
( 3) 招标监督电话: 051580600031(县纪委派驻组)0515 80695318 / 86233249 (县教育局)
2.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愿采购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处理答复,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供应商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潜在供应商报名参与本项目则视为同意上述内容。
3. 招标公告信息:
本次招标公告信息在 “建湖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通知公告栏)发布,投标人须自行登录建湖教育发布网站,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相关内容,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mp/appmsgalbum?__biz=MzIwNDY0NjEzNA==&action=getalbum&album_id=3096查看完整信息40#wechat_redirect
建湖县教育局
2025年 7 月 15 日
来源: 建湖教育发布 编辑:李梦强 审核:肖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