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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姚王街道十里甸社区盐宜铁路工程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范围内房屋拆除项目(二次)

  • 2025-08-11

项目名称: 【泰兴市】姚王街道十里甸社区盐宜铁路工程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范围内房屋拆除项目(二次)

招标公司: 泰兴市人民政府姚王街道办事处

采购标的物: 房屋拆除项目

项目地区:江苏 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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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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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姚王街道十里甸社区盐宜铁路工程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范围内房屋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 二次 )

1、招标条件

泰兴市人民政府姚王街道办事处 的 姚王街道十里甸社区盐宜铁路工程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范围内房屋拆除项目 已经计划实施 拆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工程概况

( 1) 项目 地点: 泰兴市姚王街道十里甸社区(投标人须自行到现场踏勘)

( 2)残值费: 19 元 /m 2 (净残值),报价不得低于残值费,报价低于残值费为无效报价。(注:本项目是指 中标单位 承接该项目,并由 中标单位 向 招标人 缴纳最终的残值费)

( 3) 拆除期限 : 80日历天

( 4)质量标准: 合 格

3、 招标范围及内容: 姚王街道十里甸社区盐宜铁路工程及周边配套设施工程范围内房屋拆除 (含建筑物拆除后的砖渣,不含光伏设施等) ,共计约 28户,拆除面积约 12122 ㎡。

4、 缴纳 方式: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日内,按暂定拆除面积计算残值费(残值费= 12122 ㎡ *中标残值费单价),一次性缴纳全额残值费 至 姚王街道 财政账户,施工结束后按实际拆除面积和中标单价按实结算 ,多退少补 。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2)其他

①☑ 自 2023 年 8 月 15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 自 2024 年 8 月 15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 2025 年 5 月 15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3)☑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当月或上月 ,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 65岁)提供退休证明。

(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①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②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③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注: 5.3(1)、5.3(2)、5.3( 4 ) 、 5.4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本项目招标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4000元

缴纳方式:现金

缴纳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单独密封。

注:若投标人恶意报价、扰乱开评标秩序、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移交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惩处。

6、 投标报名

( 1)请申请人于 202 5 年 8 月 11 日至 202 5 年 8 月 14 日(上午 8:30-11:30,下午2:30-17:30节假日除外),将下列报名资料复印件盖章扫描发送至2915812871@qq.com,并同时备注单位名称+报名项目名称。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用请付至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员工支付宝账户 查看完整信息(张萍),支付时须备注单位名称及缴款事项,并将付款记录截图与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一同发送。因未发送支付截图造成招标代理无法确认付款结果的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 该项目一次公告已报名投标人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

( 3)购买招标文件时递交下列材料 :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费截图;(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②授权委托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详细注明联系人电话)、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上月或当月)、报名费截图。(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 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5 年 8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 2)开标及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 姚王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一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8、 本次 项目 只进行一次报价, 投标函 中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投标 报价最高的为 中标人 , 投标 报价低于 招标 人设定的拆除残值底价的,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

9、 本工程采用 资格 后 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后审文件具体审查条件详见附件。

10、 公告发布媒介: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交易目录外项目()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兴市人民政府姚王街道办事处

地 址:泰兴市姚王街道泰姚路 1号

联系人: 杨凯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泰州捷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城东高新区戴王路

联系人: 叶佩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12、 本招标公告发出时间为 202 5 年 8 月 11 日至 202 5 年 8 月 14 日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投标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一): 职务:

受委托人(一)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一)电话:

受委托人(二): 职务:

受委托人(二)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二)电话: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 工程 标段 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投标事务负责人。

委托权限:提出投标申请,领取招标文件、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接洽各项投标事宜,编制、签署、递交、澄清、说明、补正投标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 法律后果由 委托人 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 无转委托权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

委托期限: 日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承诺,受委托人是委托人 在职人员 ,且本委托书所附该人员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附: 投标事务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委托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委托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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