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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西二环-杨新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涉泰林公司周边土方迁移项目XEH-TF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2025-08-11

项目名称: 张家港市西二环-杨新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涉泰林公司周边土方迁移项目XEH-TF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430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张家港暨阳湖科学城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道路工程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堆土处置

项目地区:江苏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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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西二环-杨新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涉泰林公司周边土方迁移项目XEH-TF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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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西二环-杨新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涉泰林公司周边土方迁移项目

XEH-TF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港市西二环-杨新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涉泰林公司周边土方迁移项目 已由 张家港市数据局、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张数投(2025)169号、关于暨阳湖科学城南北贯穿道路工程涉及泰林公司西侧堆土处置的复函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港暨阳湖科学城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张家港暨阳湖科学城投资有限公司自筹资金50%,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 资金50% , 招标人为 张家港暨阳湖科学城投资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张家港市西二环-杨新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长安南路~芙蓉大道段,长度约1.493km,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断面全宽46.0m;芙蓉大道~北二环路段,长度约6.166km,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断面全宽44.5m。本次实施西二环-杨新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涉泰林公司周边土方迁移工程,预计约1.9万方(土方中含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项目实施时最终方量以现场五方联测计量为准),具体为上述土方开挖、迁移及处置工作。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XEH-TF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土方开挖、迁移运输及处置,土地平整等工程。

(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监理单位发布开工令后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同时满足①②③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表1 企业信息基本表》中显示】;

②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土方工程(或总包工程中包含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土方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以信息系统备案的内容为准】;

(3)信誉同时满足①②③ ④ 要求:

①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公布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中被评定为C级或以上级别(含暂定级);

②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

(4)项目经理满足①②③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项目经理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修改表》10.7款规定的原则认定。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标段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②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自2025年5月(含)以来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明细【缴费明细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主动提交有效的查询途径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供。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暨阳湖科学城投资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政府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暨阳湖金融街1幢2楼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联 系 人:陆寅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人):苏州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8号中银惠龙大厦1幢1808室

联 系 人:王建、潘晶晶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E-mail :szfhgczx@126.com

监督部门: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计划科(建设管理科)

地址:张家港市华昌路1号交通大厦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8. 其他

(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3)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对《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和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结合起来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项目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4)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开标时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18时00分,预约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时30分,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10时30分。

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预约截止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9楼开标室,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滨河路1号(国泰金融广场C座)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开电子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5)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大写)壹佰肆拾玖万零肆佰捌拾元整(¥1490480.00)。

(6)网上预约资料应确保真实,否则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申请人网上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7)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

(8)投标申请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内容的备案或更新,应遵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有关功能使用要求和从业单位信息备案规则的公告》苏交建〔2015〕25号、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9)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生成《投标报表》,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10)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5 年8月11日

附件下载地址:

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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