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5年扬中数字化广告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 2025-08-15
项目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2025年扬中数字化广告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项目编号: ZYT-20250815-010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项目地区:江苏 镇江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2025年扬中数字化广告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2025年扬中数字化广告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YT-20250815-010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2025年扬中数字化广告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采购内容包含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2025年扬中数字化广告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所需的软件服务 ,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采购金额预 估为 750000 元人民币(不含税) 。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日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
1.2.2 项目地点:江苏镇江 扬中 ( 采购 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
1.2.3 服务期限 :自 验收合格之日起 1年。
1.2.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1.2. 5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 设置最高 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 不含税 750000 元 ,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2. ★ 供应商资格要求
2. 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 响应 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 响应 ;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 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 能够为本项目开具 国家 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本项目要求 供应商具有自 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包含) 与本项目类似的软件项目 业绩 , 累计金额不低于 50万元, 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章页等关键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章页等关键页),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扫描件,以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为准。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的,予以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供应商业绩的,不予认可 。
2.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 响应 截止时间前 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 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 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17)公司或企业(国有控股除外)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含县公司中层)及以 上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或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 18)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内的;
( 1 9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8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2.8.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提供承诺书。
2.8.2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 5 年 8 月 18 日 00时00分 00秒 至 202 5 年 8 月 21 日 00 时 00分 00秒 。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 “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 后,通过 “招投标 - 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 ,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 (即响应截止时间): 202 5 年 8 月 25 日 14 时 0 0分 00秒 。
5.2 电子 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后,通过 “招投标 - 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 电子采购系统 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 电子采购系统 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 电子采购系统 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 网 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 须 通过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首页 “立即注册”模块 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 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 详见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 “操作指引 -CA办理 ”。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地 址: 镇江市电力路 18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京京 、 卢浩
电 子 邮 件: 查看完整信息 @163.com
邮 编: 21 2 00 2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后,通过 “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 5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