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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公司徐州站京沪高铁徐州东站直梯大修单一来源谈判公示

  • 2025-08-22

项目名称: 上海局集团公司徐州站京沪高铁徐州东站直梯大修单一来源谈判公示

项目编号: STGCHDJL-2025-1173-DY

招标公司: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站

采购标的物: 随行电缆直梯大修项目

项目地区:江苏 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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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局集团公司徐州站京沪高铁徐州东站直梯大修单一来源谈判 公示

(项目编号: STGCHDJL- 2025-1173-DY )

1. 单一来源谈判 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徐州站 京沪高铁徐州东站直梯大修 已由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站 以 《 2025 年铁路运输设备大修计划调整单》 (2025- 合资大修 -1) 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 合资公司(京沪高铁公司) ,发包人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站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 “ 电梯的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 的规定, 该项目招标由 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进行 。

2. 项目概况及要求

2.1 项目地点: 徐州东站 。

2.2 项目 内容:京沪高铁徐州东站直梯大修项目 项目,数量 8 部,京沪高铁徐州东站直梯 ( 直 1- 直 8) 控制柜系统、随行电缆、轿顶站、反绳轮组、限速器、层门地坎、层门门刀组件、轿厢门机系统、厅门轿厢门组件老化、损严重需更换。投标范围以大修清单为准 。

2.3 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历天 。

2.4 项目承接形式:本项目采用 包工包料 的发包形式 。

2 .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道部适行,以下均称国铁集团)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3. 供应商 资格条件及要求

3.1 企业基本条件

1) 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证明材料: ① 供应商 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 供应商 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 2 企业业绩要求

( 1 ) 供应商 须具备以下业绩

① 202 2 年 01 月以来供应商 具备直梯 大修 相关 业绩证明,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证明材料说明: 1 )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 2 )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 际发生的, 供应商 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 1 拟派驻的服务人员要求

供应商 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其他主要人员由 供应商 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 1 )项目经理要求

1 )人员社保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有 2025 年 0 3 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 的 供应商 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 供应商 )。

2 ) 供应商 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 2 )拟派驻人员 要求

1 ) 拟派驻人员需提供至少一个《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需包含电梯类)

证明材料: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5 企业财务要求

供应商 须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不存在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证明材料: 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或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 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定的财务 会计 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等会计报表复印件。

3.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7 其他要求

( 1 ) 供应商 须具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 ) 供应商 须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 3 ) 供应商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 4 ) 供应商 没有 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

( 5 ) 供应商 没有 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 发包人 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

( 6 ) 与 发包人 或 发包业务 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 供应商 不得参加投标。

(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潜在 供应商 ,不得 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 。

( 8 ) 供应商 应保证《 响应文件 》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

( 9 ) 供应商 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且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 10 ) 供应商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所实施的所有项目不得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不得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 11 ) 供应商 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 响应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 未 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址: ) “ 失信被执行人 ” 、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的记录。

( 12 )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单一来源谈判采用资格后审。

4 .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获取

4 .1 《 单一来源谈判 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 单一来源谈判 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叁佰 元整( ¥ 3 00.00 ) ,售后不退。

购买《 单一来源谈判 文件》款项,请以转账形式从参加本次 采购 的 发包人 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到 发包业务代理 机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邀请函第九条 “ 联系方式 ” ,转账时请备注 “ 2025-1173-DY 标书款 ” 。

4 .2 请受邀单位准备好以下材料:

( 1 )营业执照;( 2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或开户许可证);( 3 )资质证书;(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事务的,仅需法定代表人证明);( 5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 )《 单一来源谈判 文件》购买转账凭证及供应商单位开票(发票)信息。

上述材料请于 2025 年 08 月 22 日至 2025 年 08 月 26 日 发包业务代理 期间,依照本公告附件 “ 2025-1173-DY 单一来源谈判 报名表 ” 格式填写后,发送至 发包业务 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见本公告第九条 “ 联系方式 ” )。 邮件发送后请与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并及时关注邮件回复。邮件主题务必注明 “ 供应商单位全称 + 本次招标项目编号简称 + 报名资料 ” ,如 “XX 单位 + 2025-1173-DY + 报名资料 ” 。

5. 资格审查 办法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 谈判办法

本次单一来源谈判,报价方式为供应商二轮自主报价,其中第一轮报价为供应商在最终递交的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总价,第二轮报价为谈判小组与通过初步评审后的供应商谈判后的响应总价。

7. 响应文件 的递交

7 .1 递交 响应文件 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北京时间 20 25 年 09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接收 响应文件的 地点 为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新庄村 53号15幢华东监理公司南京造价站开标室 。

7 .2 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快递)或当面送达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并应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供应商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需自行承担因响应文件丢失或无法及时送达等因素带来的一切风险。

7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单一来源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8. 开标时间、地点和 方式

8.1 开标时间 : 本项目不组织开标 。

8.2 开标 地点: 本项目不组织开标。

8.3 开标方式:本项目不组织开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单一来源 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 )发布。

10 . 联系方式

发 包 人: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站

地 址: 江苏省 徐州市复兴南路 235 号

联 系 人: 李 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发包业务代理: 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新庄村 53 号 15 幢华东监理公司南京造价站

邮 编: 210000

联 系 人: 虞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hdjlzbdl03@126.com

银行户名: 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上海第六支行

银行账号: 3100 1519 3000 5564 4392

发包人 :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站

发包业务代理: 上海华东铁路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 5 年 0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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