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中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 2025-08-25
项目名称: 阜宁县中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招标公司: 阜宁县中医院
采购标的物: 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便携式彩超
项目地区:江苏 盐城
阜宁县中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招 标 公 告
经批准,采购人阜宁县中医院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中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及采购需求
1 、项目名称:阜宁县中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2 、项目概况:阜宁县中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采购便携式彩超 1 套,具体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合计为人民币 15 万元,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 、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中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4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调试完毕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免费质保期 2 年。
5 、服务地址:阜宁县中医院
6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投标 供应商 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 2024 年 8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如提供的是网上电子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截图证明,可直接上传网上证明材料截图,无需打印。如是打印的有关缴费证明,则必须要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许可证,供应商如是生产厂家则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明材料。
3 、采购人谢绝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至 2025 年 8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 7 : 30 时至 11 : 00 时,下午 2 : 00 时至 5 :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邮箱号码)购买招标文件( 200 元 / 份,售后不退),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
四、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 开标 地点: 另行通知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最高限价: 本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5 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八、付款方式:
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供应商的单位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 1 )预付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预付款支付比例:合同金额的 30% 。
( 2 )验收款支付时间:产品验收通过,正常使用 6 个月后 30 日内,采购人收到发票后,验收款支付比例:合同金额的 60% 。
( 3 )尾款支付时间:产品正常使用 24 个月后 30 日内,尾款支付比例:合同金额的 10% 。
九、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中医院
地 址: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阜城镇城河路 27 号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十、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上海路天鹅国际商业中心 415-5-B202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阜宁县中医院
2025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