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增电子警察配套安全设施和交通信号灯升级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2025-09-25
项目名称: 2025年新增电子警察配套安全设施和交通信号灯升级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JSZC-320321-XZMX-G2025-0007
招标公司: 丰县公安局
采购标的物: 电子警察配套安全设施、交通信号灯升级项目
项目地区:江苏 徐州
项目概况
2025年新增电子警察配套安全设施和交通信号灯升级项目 JSZC-320321-XZMX-G2025-000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10-20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21-XZMX-G2025-0007
项目名称: 2025年新增电子警察配套安全设施和交通信号灯升级项目
预算金额: 364.4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63.4496万元
采购需求:
更换 一批 交通信号控制主机、机柜等交安设施 ; 新采购、安装一批 电子警察系统; 对以上设备进行三 年运维(自验收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安装周期60天+运维周期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不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
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0-20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 刘会会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地址: 徐州市铜山区何桥镇金寨路双创街区 219室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 “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 “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六)特别说明
供应商应当在开标前再次进入苏采云系统以关注是否存在更正事项,以及是否需要重新提交电子标书。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丰县公安局
地址: 丰县经济开发区南苑路 28 号
联系人: 黄瑞东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徐州迈迅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徐州市铜山区何桥镇金寨路双创街区 219室
联系人: 刘会会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会会
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意向链接:
/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a287e9cb-2a12-49ce-8650-7d3cc54a817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丰县公安局
单位地址:丰县经济开发区南苑路28号
联系人:黄瑞东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迈迅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铜山区何桥镇金寨路双创街区219室
联系人:刘会会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会会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