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大道北段改扩建工程华盛大道北段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 2025-11-17
项目名称: 华盛大道北段改扩建工程华盛大道北段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509查看完整信息001
招标公司: 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人民政府
采购标的物: 改扩建工程
项目地区:江苏 苏州
华盛大道北段改扩建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 E320509查看完整信息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盛大道北段改扩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 (项 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吴行审审发 (2023)16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 主为 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 (资 金来源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华盛大道北段改扩建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吴江区桃源镇
2.1.2 建设规模: 改造维修华盛大道北段约 1.5公里
2.1.3 合同估算价: 1702 . 489604 万 元
2.1.4 工期要求: 123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 5 年 5 月 1 日 ,竣工日 期: 2025 年 8 月 31 日
2.1.5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 ),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 许可证 (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 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 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 类 ) ( 资格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 受聘或者执业。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 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 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口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人自 202 2 年 3 月至今须承担 过单项合同金额 1360 万元及以上的 市政工程。类似工程须上传中标通知书 ( 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 ) 、施 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 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 称、施工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 。( 1 ) 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 时间为准
( 2 )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或直接发包备案表的合同价 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 的合同价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类似工程 信息以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主体信息库(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信息为准。 ;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 ),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 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 ), 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 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 ), 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 在地省、市、 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 ),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 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其它要求:
(1) 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 [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 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2) 拒绝投标单位在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期间以不达标的建筑业资质参加投标。
(3)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 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2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 态;如处于不合格状态,则 资格审查不通过。
(4) 项目负责人有市政养护工程的,将不被视作有在 建工程。
(5)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
(6)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 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 接受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 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5 年 3 月 10 日 1 7 时 00 分至 202 5 年 3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江苏 CA 数字 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 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 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系 统 )( http :// 60/ TPBidder / memberLogin )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3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 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备注:
( 1)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 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 设各 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 2) 项目负责人有市政养护工程的,将不被视作 有在建工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吴江区桃源镇 地 址: 吴江区 梅石路 1133号5楼
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 姚中华 联 系 人: 周炯桦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 话: 0512- 63346881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 5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