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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京电信渠道代理商电子签约平台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集中采购项目

  • 2025-11-18

项目名称: 2025年南京电信渠道代理商电子签约平台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YT-20251102-005

招标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电信渠道代理商电子签约平台服务

项目地区:江苏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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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询比项目为 2025年南京电信渠道代理商电子签约平台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标段编号: ZYT-20251102-005 )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2025年南京电信渠道代理商电子签约平台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本项目主要采购电子签约平台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项目预估金额为人民币189000元(含税)。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5年南京电信渠道代理商电子签约平台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2025年南京电信渠道代理商电子签约平台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

-

-

南京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或累计订单金额达到项目预算金额上限

本项目 不划分标包 。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 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 1 个,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 本项目 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 最高响应限价为平台服务费50000元/年(含税),信息传送服务费1.3元/条(含税),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注:如供应商为企业,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的信息截图。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

2.1.4 本次询比 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 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 年(含)以上。 (3) 2.1.5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截止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签署的类似项目(电子签约服务)的业绩合同,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8万元(含税)。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需要,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1.6 平台签署所有合同须支持实时公证服务,提供全过程关键节点(用户注册、实名认证、证书申请、合同文件、签约存证页)公证服务,且为系统标准服务。(提供有效期内的公证书证明扫描件)。

2.1.7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三级及以上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获证机构名录》范围内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最新测评报告。(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2.1.8 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备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2人,至少包含1名项目经理,1名专业工程师,要求均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承诺服务团队成员具有类似项目的实施经历,且服务期间配置专人进行在线支持与服务。(提供承诺书)

注:响应时须提供人员清单(包含姓名、电话、邮箱等信息)、学历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扫描件或学信网查验截图)、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2.1.9 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1.10 供应商须承诺遵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中“十个不准”要求,充分知悉虚假贸易业务给企业带来的经营风险和恶劣影响,承诺不参与、不开展、不支持、不隐瞒任何虚假贸易业务。(提供承诺书)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11月18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11月18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11月18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供应商在近2年内参与南京电信同类项目中,不得存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后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资格、或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情况。 ;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1月19日09时00分00秒 至 2025年11月24日17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每套售价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26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 递交至 。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号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

邮 编:

210008

邮 编:

210000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欧阳杰

电 话:

/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ouyangjie7775.cutcc@chinaccs.cn

网 址:

网 址:

/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账 号:

查看完整信息0800038435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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